生态扶贫政策
一、什么是生态保护脱贫?
生态保护脱贫是指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生态项目建设、生态产品供给、生态产业培育、生态补偿、贫困人口发展等综合举措,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扶贫措施。针对迪庆高原生态极其脆弱,自我修复能力弱,生态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的现状,生态扶贫工程通过实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公益岗扶贫等三项措施,直接让贫困人口受益1 至2 项生态扶贫工程,力争实现生态扶贫脱贫一批。
二、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
(一)续聘选聘对象
香格里拉市年度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对象,必须是香格里拉市11个乡镇所辖范围且属于香格里拉市扶贫办最新统计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之一,且本人自愿续聘选聘为生态护林员后参与森林管护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人员一律不得纳入续聘选聘工作范畴。
(二)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条件
1. 生态护林员应具备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档立卡户人员可续聘选聘为生态护林员。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② 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市扶贫办年度最新统计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之一的人员)。
③ 年龄控制在16周岁以上,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60周岁以上所聘生态护林员,乡村两级政府必须出具具有野外巡护工作能力证明,同时为所出具证明内容的真伪负全责)。
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护林职责,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予以续聘。
2. 虽为建档立卡户但不得续聘选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档立卡户成员不得参与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工作。
①续聘选聘前贫困农户中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因国家建设征占林地、耕地补偿资金达20万元以上的。
② 建档立卡户中符合选聘条件人员只有一人(含一人户),但此人为城市务工人员、在校学生、寺庙和尚、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不能履行管护职责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③ 自愿放弃选聘为生态护林员的人员。
(三)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程序
各乡镇根据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根据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公告、申报、考察、审查、评定、公示、聘用”的选聘程序开展。具体生态护林员选聘及基础数据提供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及村三委负责落实完成;责任区区划、上报、培训、管理、痕迹资料归档等工作由国有林场及服务中心负责完成;公告、考察、审查等工作在乡镇政府的组织下进行。公示工作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书。所聘生态护林员按照“市建、乡聘、村用、站管”的原则,通过岗前培训后与辖区内森林管护员由国有林场(服务中心)和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统一巡护、统一考勤、统一考核、统一管理”。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补助费,按照《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以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执行。
(四)管护劳动协议期限
年度所聘用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劳动协议期限为一年,自签订管护劳动协议之日起正式履行管护职责,享受管护劳务补助资金。
(五)生态护林员管理
香格里拉市年度所聘生态护林员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机制,聘用期为一年,生态护林员需经岗前培训、自愿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后方可正式上岗。基层林业部门协助完成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工作的同时,负责完成生态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协同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生态护林员考核机制,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对生态护林员进行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和草原局防灭火等业务知识培训。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选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负责完成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与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动协议,明确其管护任务和责任,并根据村委会、国有林场站对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结果,完成生态护林员的年终考核工作。
二、退耕还林还草的补助政策有哪些?
优先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自2017 年起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 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 元、种苗造林费400 元;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资金分三次兑现,实施第一年兑现900元∕亩(其中:种苗费400 元,现金兑付500 元),实施第三年兑现300 元∕亩;实施第五年兑现400 元∕亩。
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 元,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500 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20 元)、第三年300 元。退耕还草第一年、第三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草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农户生活补助费380元、300元。
三、陡坡地生态治理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优先安排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15-25 度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范围外25 度以上的陡坡地进行生态治理,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每亩补助1500 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 元、种苗造林费300 元,每亩第一年800 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 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 元。
四、造林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造林补贴资金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直接补贴是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间接费用是县级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造林补贴有关作业设计、技术指导等所需的费用,补助标准为造林补贴总额的5%。省级按照乔木林和木本油料经济林200 元/亩,灌木林100 元/亩,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经济林100元/亩,竹林100 元/亩,迹地更新100 元/亩标准测算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涉农资金整合后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天保二期建设投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人工造林每亩500 元、封山育林每亩100 元。
五、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省级按照100 元/亩测算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涉农资金整合后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六、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省级按照森林抚育120 元/亩,低效林改造100元/亩测算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涉农资金整合后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七、生态效益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10元/亩补助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