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禁止牛马牲畜上街” 违者要被处罚哦! 自2023年10月起,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香格里拉市牲畜“进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牲畜“进城”问题的整治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处罚12起,70余头牛马。今后,香格里拉市将持续加大对违法放养牲畜的处置力度,进一步提高香格里拉市的人居环境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增进全体市民的幸福感和舒适感。 特别提示广大居民: 1、香格里拉市城区及城郊接合部周边市民要严格实行圈养或栓养各自饲养的猪、牛、羊、马、狗等大小牲畜,禁止在城区放养。 2、若擅自在城区放养大小牲畜的,由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违法放养牲畜的人员进行处理。 3、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放养牲畜的,下发《关于违法放养牲畜限期处理通告》,限期内前来认领牲畜的进行罚款。 4、未限期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经评估机构评估后,委托拍卖公司组织拍卖。 5、各机关、团体、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干涉和扰乱整治工作。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