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要求,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云南宏图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香格里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要求,公开征求公众对《香格里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更进一步促进香格里拉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香格里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已经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会议原则同意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的《试行办法》内容,要求尽快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并按重大行政决策要求对《试行办法》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审批程序,合规推进。
二、本《试行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
(二)在香格里拉市审请从事网约出租汽车经营应符合下条件:
1、具有本省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不在香格里拉市的应在香格里拉市登记设立分支机构)。
2、停车区域不小于30个车位面积,办公场所不小于40平方米。
3、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制度。
4、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应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人员组织等信息上墙公示。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试行办法》有效期为2021年-2024年。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香格里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态度,对本《试行办法》推行后对香格里拉市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影响,主管部门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对《试行办法》的其它意见、建议及相关要求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主管部门反映,表达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周工 传真:0887-8224795 电子邮箱: 422182520@qq.com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