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几春宗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第21号建议《关于及时解决香丽高速公路施工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丽香高速公路自开工以来,对于征收各个乡镇土地资源的使用,根据补偿标准进行签订协议,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及时赔付到位,没有出现拖欠百姓补偿款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对于百姓房屋震损问题,请第三方中介公司进行监测评估,形成危房的,及时拆除,根据评估报告进行补偿,对于未达到危房的房屋,持续监测,正在妥善处理过程中。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与两个指挥部(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和建设指挥部)及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并按相关标准完成补偿。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