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机关单位中营造人人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香办发〔2018〕134号)文件要求,2018年11月5日上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了学习。本次会议由和正先局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条例》共九章,四十六条,规定了城市规划与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市貌、环保与广告、园林绿化、公共交通六个方面的城市管理内容,并明确了违反《条例》规定所要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同时,《条例》结合香格里拉城市管理的实际,把在城市建设区内放养牲畜影响市容市貌、白色禁令促环保等内容纳入《条例》,充分展现了《条例》立足实际,反映群众需求,突出地方特色,凝聚了高度的立法智慧和先行先试的责任担当。
《条例》是我州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城市管理立法的一个里程碑,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营造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