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纪委工作,承担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方面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向上对接市纪委监委。
2011.08—2013.08在丽江市玉龙县法院担任大学生西部服务志愿者;
2013.09—2014.09 在玉龙县塔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2014.10—2015.12 在金江镇政府办公室担任秘书、维稳干事等职务;
2015.12—2017.07 在金江镇政府工作担任吾竹村总支书记;
2017.07—2021.01 在金江镇政府工作担任兴隆村总支书记。
2021.01—2022.05 金江镇人民政府担任组织委员
2022.05—至今 金江镇人民政府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