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 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全市消费持续向好,推动全市经济运行整体稳中有进,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预期目标,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促进消费提振经济若干措施>的 通知》,特制定市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