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公安局)

索引号
0152863556/202300460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3-07-20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1:15     浏览次数: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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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自即日起,在香格里拉市市政道路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现“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高,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初步形成,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香格里拉市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通车道路,不含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乱闯乱行:一是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行驶,随意穿插机动车道,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二是驾驶两轮摩托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靠道路右侧行驶,违反规定超员骑乘,竞速飙车的;三是快递外卖骑手骑乘摩托车、非机动车乱闯乱行的。

(二)乱停乱放:一是机动车辆违反规定停放,或者在路内停车泊位逆向停放,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道路交通的一律进行拖移处罚;二是二轮摩托车、共享单车、非机动车(包含电动车、自行车等)不在规定区域停放或者停放不规范的;三是出租车、网约车乱停乱放、占道拉客的。

(三)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四)行人违反通行规定:行人不走人行道、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的。

(五)违反禁(限)行规定:燃油(电动)三轮摩托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或者其他大中型货车违反《关于香格里拉市城区大中型货车禁止入城通行的公告》及其他禁(限)行规定通行的。

(六)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机动车、电动车非法拼改装等。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采取劝离、锁车、拖移、曝光,并视其情节进行处罚,当事人还需到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参加交通法规学习6个小时;对管理松散,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一律落实抄告制度,一律实行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依法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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