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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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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2-01-10
对政协香格里拉市二届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1-10 16:12     浏览次数: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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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艳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香格里拉市建塘小学学校门前上学期间门口道路拥堵的提案,已交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3月,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就“建塘小学上学期间门口道路拥堵的提案”,责成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进行办理。收到责令整改通知后,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及时与建塘小学进行沟通,经沟通了解,建塘小学门口道路属于建塘小学所有,后因办学需要作为学校及附近居民出入通道使用,所有权属于建塘小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交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为此,我局城市交警大队难以对该区域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也难派驻警力对其管控。

为切实做好香巴拉大道建塘小学段的管控,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成立城区一中队,并抽调相关警力,切实开展该区域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同时,责成城区一中队负责人,就高峰期对香巴拉大道建塘小学段周边入口进行常态化管控,具体措施为:1.和学校相关领导沟通协商后,进行分时段放学,家长分时段进行接送;2.分区域接送,具体为一、三、五年级学生接送统一停放在龙潭北路,由建塘小学后门出入,二、四、六学生接送统一停放于香巴拉大道东侧,由学校正门出入。3.学校放学期间,大队安排专门警力到建塘小学门口、移动大桥进行疏导及行人过街的安全。4.对具备走读条件的学生,建议走路上下学,不用机动车进行接送。

针对政协委员所提的撤销学校门口摆放的警示牌,直属城市交警大队经研究及实地调查,建塘小学计划内招生人数为800人,但现有学生人数为1500人,该路段为家长等候学生区域,放学时段大多数家长在此等候,如果撤销警示牌,变为车道使用,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由于建塘小学周边道路相关配套设施单一,同时紧邻建塘镇最大的居民社区建塘社区、香格里拉市第二中学、金桥商业区、连接城北城南的移动大桥,学生放学期间,短时交通拥堵现象仍然存在。为确保建塘小学校园周边道路的管控,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学生上小学期间交通管控工作,切实做好护学保通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13398875266                 联系人:杨晓军

抄送: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公室考评科、联名委员。(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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