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开展2023年度政府
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廉香格里拉”建设十项行动工作清单>的通知》(香办通〔2023〕33号)、《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7日-8月13日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采用(一)电子卖场采购项目抽查:在云南省电子卖场调取采购单位交易订单明细表,并抽取30个项目进行检查(二)常规检查及项目抽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调取项目台账,并抽取9个项目进行检查;(三)收集项目汇总资料、上报自查报告、然后到实地查阅卷宗档案的方式。重点查阅了(一)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落实政策功能(含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832平台采购)等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是否执行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拆分项目,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二)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包括是否依法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是否存在超预算采购、无预算采购等情形。(三)非标采购方式选择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是否按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有无擅自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行为,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等。(四)采购双方履行职责情况。包括采购人是否按要求及时签订了规范的政府采购合同,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是否依程序和标准组织履约验收,是否根据合同就履约情况结付采购款项。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存在委托代理协议不规范、保证金缴纳方式不全面、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中标(成交)公告内容不准确等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就发现的问题要求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同时要求未被抽查到的代理机构开展自我对照检查,防止此类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