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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62325/202300405
文  号
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3-11-07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7月联合排查香格里拉市寄售行的情况通报》 整改简报
发布时间:2023-11-07 11:13     浏览次数: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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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7月联合排查香格里拉市寄售行的情况通报》整改简报


 

按照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23年7月联合排查香格里拉市寄售行的情况通报》文件要求,香格里拉市财政局联合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严格按照联合排查期间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的需整改问题的监督检查记录表,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州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寄售”的注册底数进行排查。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寄售”的注册底数共37家,其中18家因“未开展业务,暂处关门状态”“人在外地、山上收购松茸”、手机地址失联、“长期暂停营业”“刚开营业执照,未挂门头牌,未在店”等原因未能进行排查,未经营业务符合注销条件的均引导提示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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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香市财政局、公安局相关排查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查整改工作,重点对第一次联合检查期间存在(1)未亮照经营。(2)未提供相关工作台账。(3)店内有“典”“当”字样。(4)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开展“抵押”、“典当”的经营活动。(5)开展违法广告宣传行为。(6)开展营业执照未批准的相关业务。等事项的19家寄售行进行重点督查。其中15户已完成整改,1户已注销,2户正在整改中,2户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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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排查工作,加强寄售行市场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大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检查期间对各排查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将寄售行不得开展:一、经营或变相经营证件未批准的相关业务。二、店面招牌及门面不得含有典当、质押或类似内容。三、店面招牌及门面不得悬挂(贴)“典当”、“典”、“当”“押”等相关内容的标识或广告。四、店面招牌及门面不得有“资金调头”“信用卡套现”“贷款代办”“pos机代刷”“征信修改”“套取现金”等相关内容的标识或广告。五、店面招牌及门面不得有营业执照上未批准、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其他标识。六、不得开展虚假、误导性宣传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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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下一步工作安排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对寄售行合法合规经营做好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迪庆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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