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格里拉市2022年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2年11月 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送审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香格里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任务清单,全力稳住经济增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细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力稳住市场主体。但同时,“三保”支出、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支出需求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我们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因中央、省、州预算内投资补助等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减,市级相应调整收支规模及项目。
为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增强稳增长、促发展相关政策财力保障,我们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大支出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将部分受政策调整和项目前期影响不再实施的项目资金,以及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部分项目资金,调整用于保障新增的重点支出,相应导致部分预算列报科目发生变化。此外,因专项债务收支和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变动,政府性基金预算需进行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收入和上级补助较年初预算数有相应变动,故对社保基金预算作相应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473990万元调整为481668万元,调增7678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数84063万元持平。截止10月末,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2032万元,其中全市实际收入52639万元,留抵退税额9393万元。截至目前上级清算下达留抵退税专项资金8686万元,根据省级通知,为支持各地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确保下达各地补助资金与实际退税规模相匹配,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建立留抵退税资金动态调整和年终清算机制,根据各地实际退税额度、分担比例等进行“调盈补缺”横向动态调整。
2.上级补助收入由283179万元调整为316397万元,调增3321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与年初预算数8249万元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108761万元调整为249017万元,调增1402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6169万元调整为59131万元,调减107038万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与年初预算数7193万元持平。
4.一般债券再融资资金收入由33060万元调整为30800万元,调减2260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由36040万元调整为27038万元,调减9002万元。
6.调入资金由30455万元调整为16177万元,调减142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473990万元调整为481668万元,调增7678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28541万元调整为435599万元,调增7058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1238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由33060万元调整为33680万元,调增620万元。
按上述方案调整后,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经积极努力争取,财政厅2022年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额度38900万元,均为专项债务额度,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已分配下达38900万元。调整增加基金预算收支。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79425万元调整为74527万元,调减4898万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由55799万元调整为13622万元,调减4217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由3500调整为2879,调减621万元。
3.上年结余数18126万元未发生变动,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由2000万元调整为39900万元,调增37900万元。调增部分为上级转贷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8900万元,及上级转贷置换专项收入调减1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79425万元调整为74527万元,调减4898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政府性基金支出由53559万元调整为55492万元,调增1933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增3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由25866万元调整为16035万元,调减9831万元。
调整后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由于调整预算期间社保基金系统故障,无法提取10月末数据,故本次调整数据以2022年9月末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数据为参照依据。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由89485万元调整为62990万元,调减26495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10831万元调整为7254万元,调减3577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20994万元调整为15450万元,调减5544万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12848万元调整为9451万元,调减3397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12027万元调整为8410万元,调减3617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5559万元调整为4409万元,调增1150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调减365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由933万元调整为694万元,调减239万元。
8.上级补助收入收入由25928调整为17322万元,调减8606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90173万元调整为57011万元,调减33162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8273万元调整为4833万元,调减344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24175万元调整为18976万元,调减5199万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5443万元调整为4498万元,调减945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10409万元调整为6496万元,调减3913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3067万元调整为2254万元,调减813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调减557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由184万元调整为122万元,调减62万元。
8.上解上级支出由38065调整为19832万元,调减18233万元。
按上述方案调整后,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97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3742万元,滚存结余3972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由255万元调整为270万元,调增15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数240万元持平。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由15万元调整为30万元,调增15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由255万元调整为270万元,调增15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15万元调整为30万元,调增15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与年初预算数240万元持平。
调整后收支平衡。
六、年度“三保”保障运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三保”支出预算数为216700万元,同比增长1.3%,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9800万元,保运转支出21800万元,保工资支出155100万元。截止10月底,全市“三保”实际执行数为171663万元,同比增长0.45%,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3961万元,保运转支出16478万元,保工资支出121224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有关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为全市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支撑。今年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和资金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准确预测在年度中增加的转移支付项目及金额,收支执行情况也将发生变化,预算还将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变化情况将在2023年人代会上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