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政办发〔2025〕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香格里拉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香格里拉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香格里拉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域(市)地质灾害风险防御水平,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第4号令)及《云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中央、省、州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全面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重点,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监测预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监督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防御、重点突出的原则;坚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并举的原则。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地质灾害发生类型
我市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5个类型,其中以滑坡为主,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51.70%;其次为泥石流,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32.55%;崩塌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15.32%;地面塌陷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0.21%;地裂缝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0.21%。5-9月份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暴雨造成的塌方、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较大。
(二)地质灾害隐患区分布
根据省、州预案及预测意见,结合我市近期开展的地灾现状调查情况综合分析,今年的丰雨期和汛期是地质灾害高易发期。目前,我市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主要如下:
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香格里拉市境内北部东旺乡的中部、南部及东部、金沙江沿岸、虎跳峡镇硕多岗河沿岸、洛吉乡大部分地段及格咱乡、三坝乡的东部。中等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东旺乡北部、尼西乡北部、中部、格咱乡的大部分地区、洛吉乡东部、小中甸镇中偏西部、上江乡东部、金江乡北部、虎跳峡镇的大羊场坪子至鲁堆一带及洛吉乡西部、三坝乡西部及南部、建塘镇东部石泥隆-大坪子、虎跳峡镇南部、上江乡中部、南部及金沙乡大部分地段、虎跳峡镇南部金沙江沿岸地段。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建塘镇的大部分、格咱乡的南部及小中甸镇的大部分地区。
根据以往灾情研判:各乡(镇)灾情由重到轻依次为上江乡、虎跳峡镇、三坝乡、金江镇、格咱乡、东旺乡、尼西乡、洛吉乡、小中甸镇、五镜乡、建塘镇。
三、重要地质灾害防治点
按照国家关于地质灾害分等定级和重点监测的要求,现将我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定如下:
1.上江乡良美村良美河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
2.上江乡良美村良美一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
3.上江乡良美村良美一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4.上江乡毛坡村开你迪沟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
5.虎跳峡镇宝山村土官一队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
6.虎跳峡镇哈巴雪山北坡山区性泥石流隐患点综合治理;
7.虎跳峡镇冲江河流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8.三坝乡下拉丁滑坡、下火山滑坡、下直恩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9.三坝乡哈巴村哈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10.金江镇安乐河、车轴河、兴隆河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1.格咱乡翁水河流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12.东旺乡胜利大沟泥石流、许曲河流域等综合治理;
13.各乡镇高风险斜坡监测预警。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随着城镇、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人类工程活动形式渐趋多样、规模逐渐扩大,在2025年,我市境内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活动水平将保持持续上升的态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建立群测群防体系,明确任务和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预防预警和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以受威胁群众、基层干部、学校师生、在建工程及工矿企业工作人员为重点宣传培训人群,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要组织各级管理干部学习国务院于2003年11月24日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相关政策法规、地质灾害防范基础知识为重点宣传内容,以汛期及防灾减灾日、节假日、高考等为重点时段,强化党建引领、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专家宣传、案例宣传,组织开展全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的“七进”科普宣传活动,将地质灾害宣传培训落实到户、到人,重点面向地质灾害易发区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广泛宣传农房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举措,按照地质灾害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地灾调查工作,掌握地灾发育情况。
各乡(镇)要在汛期前组织一次地质灾害调查,对江河湖堤、水库大坝、工程施工地段、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做重点排查。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负责本村(自然村)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巡查、排查、监测工作,观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如裂缝是否变长、变宽或数量增减、山坡是否变形、沟河泉水流是否异常等,认真做好监测数据记录并及时处置上报相关情况。
地质灾害风险区巡排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巡查员、村组负责人负责本村(自然村)区域内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的日常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沟到头、坡到顶”,逐山逐沟、逐家逐户对地质灾害高风险区进行全覆盖巡查、排查,观察风险区内可能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如地表是否出现新裂缝或数量增减、坡体是否变形、沟河泉水流是否异常等,认真做好巡查数据记录并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
发动群众自主巡排查:围绕房屋主体结构、房前屋后边坡、后山斜坡的变形情况进行排查,如房前屋后边坡和建筑物墙体是否变形开裂、截排水沟堵塞、水池渗漏、地面开裂和村庄所在斜坡的地裂缝、落石、沟道堵塞、水体变浑、断流等现象巡查排查。
责任主体单位巡排查:针对不同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责任主体单位制定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方案,补齐空白短板,建立常态化巡排查机制,按照“排查要细、处置要快、整治要严、责任要实”的要求,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矿山领域、文化遗产领域、旅游景区、易地安置区域,以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设施沿线与场地等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同时,对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要认真进行复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责任人。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任务,确保全领域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综合防御体系建设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将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工作、预防任务落实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有关单位、村、组,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的监测预报网络,明确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防范措施到位。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同时,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尤其是汛期要坚持24小时监测值班制度,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为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各乡镇应制订一套应急避险方案,明确报警责任人、报警信号、人员疏散路线,转移地点。
(四)部门协作,齐抓共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程,自然资源、应急、住建、交通、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地灾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度汛。为了从源头把住诱发地质灾害关卡,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各部门必须严格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五)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防灾工作需要。
各乡镇要合理安排资金,保证本区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的及时开展,为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防灾任务的落实,各乡镇要迅速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汛期值班,保证上下联系畅通。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查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