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旅居史入(返)香人员排查管理措施的紧急通告
当前相关地区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决定加强对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入(返)香人员的排查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的入(返)香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自8月14日上午12:00时起,机场、客运站、高速公路安全检测服务点,在对全部入(返)香人员通信行程卡进行查验时,凡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的人员,自抵香之日起,实施集中隔离3天,第1、3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3天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解除隔离管控,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至居住地,继续实施居家健康监测4天,无条件返回居住地的人员继续实施集中隔离4天,期间依法落实相关防控责任。在集中隔离期间应服从安排,所发生的食宿费用由香格里拉市政府按50%给予补贴。
三、因我市用于集中隔离房间资源有限,短时间内难以增加符合集中隔离的场所。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的拟入香人员需提前向香格里拉市指挥部申请隔离房间,我市将根据隔离人员疏散情况及时动态公布当日能提供的隔离房间,请合理安排行程。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的本市返香人员需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备,落实集中隔离管控工作。
四、其他地区入香人员按已明确的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五、此前发布的疫情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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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