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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4007/202200375
文  号
〔2022〕72号
来 源
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2-03-30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11:32     浏览次数: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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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州、市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决策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教体系统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州。全体在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出州,师生共同居住者也倡导非必要不出州,确需出州,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学生同学生家长外出必须经由校(园)长同意(签字)后统一报备;校(园)长外出必须经得局主要领导同意。行程卡带*(星号)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执行隔离及健康监测;州外返香师生返校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二、严控聚集聚餐活动。全市各学校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清明期间校园安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要广泛宣传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个人防护方法,引导广大师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宣传通过新媒体指导师生避免实地祭扫,避免扎堆聚集聚餐,严防疫情风险。

三、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全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及“一校一策”和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做好放假期间进出校园人员消毒、测温、登记等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排查了解清明期间师生所在位置、建康状况,做好师生员工行程轨迹排查登记工作,要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建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信息,建立健康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四、强化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及家长往返途中,要戴口罩和做好防疫措施,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乘坐货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等“三无车辆”,确保个人人身安全。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在放假前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以严禁野外用火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集中对学生进行防自然灾害、防溺水、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倡导广大师生带头绿色低碳祭扫。推荐网上祭扫、远程祭扫、家庭追思等祭祀方式,推动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文明安全祭扫。

七、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全市各学校要安排好校园值班,领导干部带头值班,坚守岗位,细化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指导,及时排除校园安全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相关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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