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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689N/202100172
文  号
来 源
三坝乡
公开日期
2021-01-15
三坝纳西族乡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5 10:44     浏览次数: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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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坝纳西族乡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第一、二、三阶段目标任务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

(一)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资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范围参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包括:

1.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

2.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

3.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4.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5.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6.医疗卫生人员;

7.党政机关,公安(含戍边民兵)、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

8.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

9.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

(二)结合我乡实际,将全乡所有全程接种满六个月的全部18岁及以上人群纳入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

(三)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二、疫苗选择和安排

根据我乡前期疫苗接种实际,当前我乡可用于实施加强免疫接种服务的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

现阶段加强免疫接种,在完成接种六个月后实施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中使用同一种灭火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火疫苗进行一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火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的疫苗无法继续提供等问题,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一剂次加强免疫。

各接种点要向有接种意愿,但接种的两剂疫苗均不是上述两个厂家疫苗的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三、接种点设置

结合乡实际,设置三坝乡卫生院、哈巴村卫生室、东坝一村卫生室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工作要求:(一)接种点做到“八有”:接种人员有接种资质、有符合要求的冷链设备、由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的急诊急救人员现场值守、有急救药品和器械、接种现场有救护车、接种场地有醒目标识、有行政负责人、有药品监管人员。(二)承担接种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过市卫健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预防接种资质后方可开展接种工作。(三)接种单位应根据每日接种人数确定工作人员数量。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时,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询问、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1名接种人员,至少1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四)从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接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紧急救治或急救培训。

四、接种时间安排

10月15日起按照第二剂接种时间线做好加强免疫。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是此次新冠疫苗接种的责任主体,对辖区接种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接种,按照前两剂时间线完成全部接种任务。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不擅自调整人群、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2) 建立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接种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市疾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接种信息的报送,从辖区内疫苗接种开始,每天上报市指挥部前一日累计接种人数、异常反应发生情况、疫苗储备等信息,特别是在紧急接种工作中出现的异常反应、突发情况及重要问题要第一时间内向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和书面报告。

(3) 规范开展疫苗接种,确保接种安全。乡卫生院要负责完成相关医疗卫生人员培训,重点突出新冠疫苗管理、规范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与处置等内容,确保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时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和疫苗品名、规格、计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在接种前请受种者验证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有效期,做到疫苗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确保接种工作环节不减、标准不降,杜绝接种差错发生,特别要严格掌握接种年龄范围和接种禁忌症。

(4) 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要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要求,妥善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检测报告与处置工作。

(5)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要按照国家及省、州、市宣传要求做好公众相关知识、科普工作,正面宣传我国产灭活疫苗在技术、安全性、有效性、运输使用等方面的优势特点,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科学认识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和偶合事件。

(6)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乡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开展对接种组织、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疫苗储存、安全接种和资金保障等重点环节的督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疫苗接种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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