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外境人员入境或境内人员聚集相互传播的途径,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国家、省、州、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省公安厅、省文旅厅关于停止举办活动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乡原则上取消举办大型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包括:“欢乐香巴拉歌舞表演”、“百村千场篮球赛”;村组歌舞表演、打篮球等群娱活动;组织群众敬香祈福活动;物资交流活动以及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
二、从即日起,全乡辖区内所有婚丧嫁娶事宜,必须向所属村委会报备,经村委会审核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同时,各举办家属应注意邀请人员范围和举办规模,应从轻从简,压缩范围,尽量避免邀请东旺乡境外人员参加,事前事后做好消毒杀菌、通风等保障措施,若能推迟的婚庆事宜则推迟举办。
三、从即日起,集镇街道商店、超市等公共场所必须做好场所人员管控和消毒杀菌、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
四、从即日起,全乡各类娱乐场所暂停营业、乡域集镇酒店、农家客栈、餐饮业不再接待外境人员,做好合理解释和劝返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五、从即日起,农户家留宿东旺乡外来人员或东旺乡外来亲朋好友,必须报备村“两委”,并逐级上报。
六、从即日起,乡人民政府将在东旺乡上游村东旺隧道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卡点,我乡境内群众无非常特殊事件尽量不要出境,同时外境人员无非常特殊情况入境将给予劝返。
七、从即日起,有湖北返乡的学生或务工人员,请主动报备村“两委”,并逐级上报,相关人员要采取必要的医学防护措施,尽量避免接触其他陌生人群,如若隐瞒不报,造成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广大群众不必惶恐,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做好自身防护,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做到不违规发布舆情舆论信息,对造谣是非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广大群众应注重家庭和个人卫生,注重个人防护,尽量不参加人群聚集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若有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应佩戴防护口罩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