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四月份开展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全覆盖排查工作情况,制定如下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对照省、州关于对辖区内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的家庭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刚性支出,就医、就学、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等进行集中排查的要求,对我市开展的全覆盖排查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一是看是否漏户、漏人、漏项,有遗漏的进行补充排查;二是对所采集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复核、梳理汇总后开展以下工作:
(一)农村人口家庭情况排查。
1、新增监测对象识别录入。对排查发现的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组织入户核查,逐户逐人复核农户家庭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刚性支出,就医、就学、就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风险情况,采集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不作规模限制,不搞体外循环。在排查中,重点排查以下9类对象:
(1)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
(2)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7000元以下的农户。
(3)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4)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2021年全年和2022年第一季度)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5)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2021年全年和2022年第一季度)和重度残疾人家庭。
(6)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7)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9)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过救助事项的农户。
(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排查。
1、对排查后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根据影响帮扶对象收入的主要因素分析影响收入的原因,找出增收的途径,制定三年帮扶目标、措施,明确责任,开展“一对一”帮扶;
2、以2021年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分析为基础,全面组织开展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排查工作,逐户逐人摸清2021年度较2020年收入减少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原因。
3、对其它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一般农户和2021年度较2020年收入减少的脱贫户以及监测对象,进行重点关注,采用发展产业,加大就业和落实政策保障等措施,织紧“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其稳定增收。
(三)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稳定消除。重点复核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并制定核实核查情况记录台账。
1、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回退;
2、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
(四)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措施及时到位,全面有效。
1、帮扶责任部门对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未落实、未在要求时限内落实或帮扶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2、行政村要对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进行入户排查,对是否有帮扶成效开展群众评议;
3、对帮扶成效不明显、风险依然存在的,针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乡(镇)、村及时协调推进,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制定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4、对评议后达到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按“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消除风险。
(五)对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的,制定消除风险隐患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化解风险隐患。
1、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2、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相关部门、各乡(镇)落实,各行政村(社区)、乡(镇)、市级行业主责部门通过排查,分部门、乡镇、村出具《2022年度防止规模性返贫排查情况报告》。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六)全面复核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监测户数据质量清洗工作,各行业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完善和整改工作,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各项数据信息。
1、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
2、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
3、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4、补充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5月7日前,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全面“回头看”和信息数据复核。5月1日—5月20日,各部门、各乡(镇)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排查、信息数据核实核准、查缺补漏等工作。同时,按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数据和材料。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一是5月20日—6月5日,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二是将全市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目标、措施等信息录入云南省农村居民增收信息管理平台。
(四)工作总结。6月5日前,各行业部门、乡(镇)上报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全覆盖排查工作“回头看”工作总结,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有关事项
(一)优化监测对象动态程序。各乡(镇)、村严格按照《香格里拉市2022年按月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纳入监测”相关程序和时间要求,即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在8—15天内完成,最晚不超过15天。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二)强化信息录入审核。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乡(镇)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乡(镇)为单位提出申请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向州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并经省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汇总并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组织在省级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及时部署和培训,统筹各级各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力量,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行业部门要贯彻落实数据比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维护好部门数据,实现上级、本级、下级数据的纵向闭合和与防返贫监测数据的横向闭合。在乡村振兴局的牵头下,按时按要求开展数据比对,确保防返贫监测数据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实现各级数据闭合。
(三)加强调度指导。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度,并协同有关部门实地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结合国家和省级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类督查检查、调研督导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排查,一并统筹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