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西乡惠农政策简要解读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一级护理补贴:100元/人/月,二级护理补贴:90元/人/月,困难生活补贴:90元/人/月;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可重复享受一级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
二、耕地地力补贴:第一批耕地地力补贴1297人513114元,一亩57.97元;第二批耕地地力补贴1297人4160.47元,一亩0.47元。
三、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1280人31599.91元,一亩3.57元。
四、农房抗震改造选取标准除1.在农村一户多宅且一宅或均为安全住房、2.已在城区有自建房或者商品房的农户、3.家有国家公职人员的、4.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5.已享受过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补助标准:15000元/户。
五、乡村公岗岗位补贴:乡村保洁员每人每月800元,交通劝导员每人每月1000元,人社协理员每人每月1500元。
六、外出务工奖补标准:省外2500元(交通补助1000元,生活补助1500元),省内1100元(交通补助500元,生活补助600元)。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每月最低发放养老保险金123元。
八、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47个村民小组1284户。实施面积38.57万亩,其中实施禁牧面积16.96万亩,实施草畜平衡面积21.61万亩,按禁牧每亩补助7.5元/亩/年,草原承包户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年,合计发放补奖资金181.225万元。
九、养殖保险政策:牦牛、藏系羊、奶牛保费农户自付10%,财政补贴90%;能繁母猪、育肥猪保费农户自付20%,财政补贴80%。
十、计生补助:独生子父母(年满55周岁)补贴:独生子960元/年,独生女1080元/年;独生子父母(年满49周岁,独生子死亡或残疾)补贴:死亡7080元/年,残疾5520元/年;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户,离婚的单亲家庭2500元/人;丧偶的单亲家庭5000元/人。独生子奖学金补助:小学160元/年;初中260元/年;高中、中专、高职,技工学校一次性1000元; 专科一次性1200元;大学本科一次性2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二孩2000元、三孩5000元)。育儿补助: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岁)(800元/年)。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居民医保减、免个人承担费用:群众缴费时减免。补助对象:1.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2.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用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免除对象: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
十一、“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家庭子女(含监测对象)。职高等一年3000元/年,中专、中职等4000元/年,大专、高职、本科等5000元/年,上、下半学年分2次发放。
十二、城乡低保政策:农村低保:A类:504元/月,B类:275元/月,C类:225元/月。城市低保:差额发放到728元/人。(2023年7月1日起)
十三、特困人员保障政策:2023年7月1日起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985元/人.月;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提高到17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提高到100元/人.月,三档提高到(具备生活自理能力)57元/人.月。
十四、孤儿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1340元/人/月。
十五、高龄津贴政策:凡具有迪庆州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 80至99周岁(55元/人/月)、100岁及以上(350元/人/月)。
十六、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凡具有迪庆州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 80至99周岁(55元/人/月)、100岁及以上(350元/人/月)。
十七、公益林:国家级、省级生态效益补助金按10元/亩发放。
十八、2023年底选聘生态护林员84名,每月按生态护林员至少巡护8天,劳务补助为833.33元/月。
十九、“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指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同龙头企业绑定。即:农业龙头企业绑合作社、合作社绑农户,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户增收。
二十、教育补助:1.资助标准。(1)幼儿园,2200元/年/生。(2)小学,资助标准:非寄宿生:650元/生/年;寄宿生:850元/生/年。教科书费90元/生/年。(3)初中,资助标准:非寄宿生:850元/生/年;寄宿生:1050元/生/年;教科书费180元/生/年。(4)特殊教育送教上门,6000元/生/年。(5)高中,学杂费:1200元/生/年。住宿费:160元/生/年。教科书费:450元/生/年。(6)中专,一二年级困难农村户口学生,助学金:2000元/生/年。学杂费:2000元/生/年。生活补助:2500元/生/年。
2.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1)幼儿园,1500元/生/年,小学2700元/生/年,初中2900元/生/年。(2)小学,非寄宿生:650元/生/年;寄宿生:850元/生/年。(3)初中,非寄宿生:850元/生/年;寄宿生:1050元/生/年。(4)特殊教育送教上门,6000元/生/年。(5)高中,3000元/生/年。(6)中专,2900元/生/年。
3.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享受范围: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2021—2025为5年过渡期);资助标准:2500元/生/年。
4.中专学生享受香格里拉市级教育资助。资助范围: ①已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含脱贫不稳定户)的学生; ②农村五类重点人群(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户、大病重病户、危房户)的学生; ③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学生; ④其他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重大疾病和自然灾害) 导致家庭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⑤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资助标准:5000元/生/年(享受“雨露计划” 学生,两项资助政策不重复叠加,以最高标准享受)。
5学费奖励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本科院校就读的香格里拉市农村户籍(不包含监护人一方在体质内的子女)、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香格里拉市籍“直过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并在本科院校就读的香格里拉市农村户籍(不包含监护人一方在体质内的子女)、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香格里拉市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不与香格里拉市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及以上教育资助重复享受。
二十一、2023年尼西乡医疗保险征缴政策:1、普通农村居民缴费280元,脱贫稳定户缴费215 元,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缴费230元。2、纳入农村低保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殊家庭、特因供养人员全额资助。3、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户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缴费 170元。
二十二、2024年尼西乡医疗保险征缴政策:1、普通农村居民缴费310元,脱贫稳定户缴费290 元,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缴费260元。2、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户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缴费 200元。3、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范围内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殊家庭、特因供养人员全额资助。
二十三:医保报销待遇:1、市域内三级医院:迪庆州人民医院(门诊25%,住院65%);2、市域内二级医院: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迪庆州妇幼保健院、迪庆州民生医院、迪庆州藏医院、和谐医院(门诊25%,住院80%);3、市域内一级医院:市域内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比如尼西乡卫生院(门诊50%,住院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