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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3-10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洛吉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0 10:49     浏览次数: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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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洛吉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洛吉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10-20253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8224160

联系人:*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洛吉河治理工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九龙村委会及洛吉村委会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洛吉河河道的防洪除涝工程施工范围为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九龙村委员会和洛吉村委会,治理河道长约5.3km,工程治理起点为九龙村委会大火堂,终点为洛吉村委会四合坪。主要治理内容为新建堤防、护脚及护岸,其中左岸新建2104.68m,右岸新建1832.74m,共计新建3937.42m。本项目总投资119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10%)。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扬尘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临时堆放扬尘、混凝土搅拌粉尘、运输车辆粉尘和燃油施工机械燃油尾气。采取洒水降尘、临时堆场采用防尘布进行遮盖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2)项目区物料堆放要规整并适当遮蔽和覆盖,施工中土方挖掘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等扬尘较多的工序应尽量选择在无大风的天气进行,原材料堆放处固定设置,并采取防尘网等措施。混凝土搅拌系统上料时轻拿轻放,加料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3)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临近居民点的施工场地现场设置2.5m高的围挡,减小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

4)晴天每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降尘采用洒水降尘软管,有效降低扬尘产生。

5)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6)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7)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产生。选用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车辆,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机械废气过量排量。

8)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粉状物料采用土工布遮盖,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基坑积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期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洛吉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区,工程不涉及建设水库,仅为堤防、护岸建设,施工导流(围堰)对洛吉河水位、流量、泥沙等水文情势变化的影响较小。

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基坑废水在基坑内沉淀后回用至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每台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配置1个临时沉淀槽(容积不小于0.5m3),混凝土拌和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集中处置,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4)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5)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6)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7)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附近水体中;施工材料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周边水体;

8)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9)分段、分期进行施工,治理一段恢复一段,通过对河流进行引流的方式,即治理左岸时,河流引至右岸,避让河道施工段。

10)工程建设过程施工围堰采用顺河围堰,将河道分为左、右两部分,左、右两部分河道轮流过水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上游来水由原河道一侧下泄,工程建设完成后,拆除临时施工围堰。

11)项目租用附近民房作为生活办公设施,施工期间不单独设置工人食宿区,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1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选择好临时表土堆场,并建设拦挡、覆盖等水土防护措施。在项目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周边合设置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雨天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类交通运输车辆;二是施工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器具等。交通运输噪声呈带状间歇影响;施工机械噪声较为集中和连续噪声强度在80~95dBA),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尤其注重对施工噪声的控制,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降噪、防噪,具体措施如下:

1)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的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

3)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4)施工沿线与敏感点之间增设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施工机械维修和沉沙滤油池产生的废机油。

1)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消纳,本工程无弃渣产生。临时表土堆场设计采取临时拦挡措施,表土坡脚采用编织土袋拦挡。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表土堆场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宜选择区域乡土物种和剥离表土,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清运至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禁止丢弃。建筑垃圾在施工区暂存时应用篷布覆盖。

3)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委会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4)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设备委托合法的专业修理厂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修理厂进行妥善处置,不在施工场地暂存。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方式,固废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

本工程施工生态影响的主要影响包括:施工期工程占地、施工活动干扰、环境条件改变等对物种、种群、生物群落、生境、生态系统以及自然景观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1)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进一步优化施工临时工程的占地位置和占地面积,不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生产区,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施工生产区选址不占用河道行洪面。2)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森林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复土、还林3)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工作。(4)防止外来物种入侵。项目区的绿化和生态恢复应选用本地易成活物种,有效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若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向林业部门汇报,经批准后,协商采取保护妥善措施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6)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程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7)恢复措施结合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已有的保护措施进行。(8)施工场地扰动区在施工结束后,对整个场地分块进行挖松、平整,尤其是经长期占压后土壤板结的地面,适当施肥,并机械耕深2030cm,对耕地进行复耕,并采用剥离表土和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9)及时对施工临建设施区域进行场地清理、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宜选择区域乡土物种和剥离表土,严禁引入外来物种。10)建设单位应征求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取得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方可施工建设。(11)项目建设前应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陆生动物保护措施1)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2)施工场地、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优先避让评价区内植被较好的区域,严禁越界施工,尽量少破坏动物生境。(3)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正午及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等。(4)在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5)施工期间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和生活垃圾随地乱扔,减少水体污染保护动物的生境。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1)工程建设过程施工围堰采用顺河围堰,将河道分为左、右两部分,左、右两部分河道轮流过水施工,确保下游河道的生态需水,以减轻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2)涉水工程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主体工程施工期7个月,第一年11月至次年5月,持续到6月)进行,雨季施工则应做好挡护和截排水工作以减少地表径流携带的泥沙,以减免对鱼类及两栖类动物栖息地的不利影响;减少水体扰动,严禁捕捞水生鱼类,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禁止废弃土石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3施工不砍伐沿岸防护林带,在堤线布置时,应尽可能保留江河湖泊的自然形态,避免直线和折线型的河道设计。工程施工应尽量保留实施段的天然生态缓冲带。4施工前应规划和设计对工程区域特别是保护区河段的浅滩进行恢复施工完成后,渣土及未用完的砂石土料等要及时处理,不得占用洛吉河沿岸的浅滩等区域,以减少对保护区鱼类的影响。5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对施工场地进行严格监管,防止不规范、不利于生态保护的施工方式。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单、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禁在施工河段进行捕鱼或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涉渔涉水活动。6水生生物临时救护针对可能对保护鱼类产生伤害的事件制定应急措施

本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明显影响,不会造成区域物种灭绝,植被恢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本土物种避免造成新增外来物种入侵,对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污染类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河道防洪除涝工程,工程完工后,为了充分发挥防洪效益,由当地水务局对水利设施进行全面管理,并优化调度运行,避免上下游用水、防洪矛盾,通过对洛吉河的治理改善本身及周围地区的环境,建成洛吉河较完整的防洪体系,工程竣工后无机械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工程运营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治理河段防洪能力提高至10年一遇,该河段的防洪排涝的能力显著提高,待施工结束后,水域部分将待自然演变后,生物多样性也将有所提高,群落结构趋于稳定,整个水生生态系统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可逐步恢复及丰富水中的动植物,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生物链,形成较为稳定的水生态系统,有利于恢复和维持区域河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项目治理工程建成后,河道周边临时用作施工的场所将采取一定的复垦及绿化工作,并逐步恢复原有生态系统。

工程仅为堤防、护岸建设,对下游河道水位、流量等水文情势影响较小。不会影响河流水文情势。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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