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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1-03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金江镇草坪子砂石料加工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3 10:26     浏览次数: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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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金江镇草坪子砂石料加工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金江镇草坪子砂石料加工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3-2025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8224160

联系人:赵*艳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江镇草坪子砂石料加工区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金江镇车轴村

 

香格里拉市能矿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小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地磅基础、过磅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建设规模为小型,该加工区年加工量为14万吨砂石料。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35.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56%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现场的扬尘大小与施工现场的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建设地区土质及天气情况等诸多因素有关。

施工机械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对工地内可能散发粉尘的堆料进行覆盖或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原材料在场内长时间堆放,减少扬尘产生量;

生产线的建设,池体的开挖时,要注意经常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避开大风天气开挖作业,加大洒水频次,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进行处理;

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风速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厂区低洼处,并进行压实处理。

该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扬尘的影响,施工扬尘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从而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项目周围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新建污水沉砂池(容积2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阶段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清洁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SS,清洁废水排入污水沉砂池(容积2m3,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主要进行地面硬化、生产加工区、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的建设和相关设备安装,施工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造成,如挖土机械,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卸车辆的撞击声、拆卸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噪声强度在80~100dBA),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尤其注重对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免扰民。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降噪、防噪,具体措施如下: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声源设置控噪装置;

合理布置机械设备,设置在项目区中部场界的空旷地带

车辆严禁鸣笛,限速行驶,可减少运输车辆行走时产生的汽车噪声,施工现场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不野蛮作业,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制定施工环境管理制度;

应与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做好安民告示,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土石方:项目基建时会产生少量土石方,基建时产生的土方(产生量约为10m3)全部用于垫路和基础回填,不产生工程弃方。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项目场地内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车轴村生活垃圾堆放点,由车轴村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建设厂区道路、新建生产线项目截排水沟、污水沉砂池、清水池等,同时还包括施工中的各种包装材料。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排入项目区自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00m3),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回用不完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外排至项目区外,外排的雨水随项目区周边地表径流进入周边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经沉淀池(50m3)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后)排入化粪池(20m3),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作农肥,项目区废水均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员工食堂油烟废气、投料、破碎、筛分粉尘、原料卸载扬尘、堆场扬尘、皮带输送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和洗砂工段。本项目针对项目区扬尘采取以下措施:

投料、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采用项目在1台投料机、3台破碎机、3台振动筛上方各安装1个集气罩(共7个,集气效率≥85%)粉尘经集中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去除率为99%)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进行排放(排气筒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员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处理后由烟管引至室外排放;投料、破碎、筛分无组织粉尘和堆场扬尘采取喷雾降尘,厂房阻隔;原料卸载扬尘采取降低卸料速度;皮带输送扬尘采取封闭输送皮带;道路运输扬尘采样移动式雾炮机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洗砂工段采用湿法作业(水浸没原料);

运营期采取措施后排气筒DA001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和二级排放速率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3.5kg/h

在项目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795mg/m3,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

3、噪声

项目噪声源强约80~90dBA)。《报告表》提出:

1)本项目对振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设备进行防震降噪处理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2)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对较大声源进行隔声。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4)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经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再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运营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灰、废布袋;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手套。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当细沙外售;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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