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香格里拉市旺强水泥制品厂制造水泥砖项目、香格里拉市代正海水泥制品厂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6日-2021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988750143
联系人:尹建勇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邮 编:67449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香格里拉市旺强水泥制品厂制造水泥砖项目 | 香格里拉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区 | 香格里拉市旺强水泥制品厂 | 云南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占地面积6887.011m2(10.33 亩),建筑面积 800m2,建设 一间车间,一间仓库及办公楼及厂房,实现年生产 800万块水泥砖。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基本已经结束,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环境污染事件、投诉及扰民现象的发生,我局已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如今,施工期环境污染基本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已消失,无较大环境遗留问题。 二、运营期 1.废气 砂石料堆场建设堆料棚,采取封闭措施,顶棚安装喷雾装置。配料和搅拌等生产加工场所采取封闭式作业。设置固定的厂区道路,并采取硬化,同时进行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对风机等采用减震基础,对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收集、定期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
2 | 香格里拉市代正海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 香格里拉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区 | 香格里拉市代正海水泥制品厂 | 云南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总投资 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的43.14%,项目占地面积 2760m2(4.14 亩),建设1条水泥管制品生产线,年产1600t/a水泥管制品建设生活办公区及相应附属设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基本已经结束,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环境污染事件、投诉及扰民现象的发生,我局已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如今,施工期环境污染基本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已消失,无较大环境遗留问题。 运营期 1.废气 砂石料堆场建设堆料棚,采取封闭措施,顶棚安装喷雾装置。配料和搅拌等生产加工场所采取封闭式作业。设置固定的厂区道路,并采取硬化,同时进行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运营期间加强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收集、定期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
3 | 年产 3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 迪庆经济开发区新仁村水磨房组 | 迪庆经济开发区长辉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71.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8.9%。项目新建 1 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搅拌机组、粉料储罐、骨料 库、减水剂储罐等辅助设施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3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做好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 施工废水一起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处置,减少施工期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严格控制生产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后,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禁止项目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加强运营期污水管理,项目生产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先回用于项目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砂石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搅拌用水,禁止外派,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运营期间加强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收集、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机油设置1间6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