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整改任务 概述 | 近年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云南省肩负的“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要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些地方对自身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认识不够,工作力度、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等靠要”思想突出。一些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放任不管。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遇到困难存在畏难情绪。 |
整改情况 | 一、2024年6月至今,香格里拉市委召开常委会11次,市政府召开党组会5次、常务会7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月17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会召开,会议强调要抓好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好纳帕海水质提升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自2024年6月以来,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召开10次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香格里拉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要求市级各机关单位、乡镇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2025年6月6日召开的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17次(扩大)会议、8月4日召开的中共香格里拉市三届人民政府党组第 39 次(扩大)会议上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纳入学习进行传达学习。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巨燕冬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严格根据《香格里拉市党政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及《关于整合设立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生态文明建设 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向全市共50家单位收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落实情况报告。另一方面,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24年对涉及香格里拉市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住建局、水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虎跳峡镇政府扣除相应分数,对当年度评优评先产生影响。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0888-8224160 电子邮箱:405896936@qq.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开展市级自查自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