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R85504H/202400553
文  号
来 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11-26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七期)
发布时间:2024-11-26 16:45     浏览次数:492   
字体:[ ]
打印

2024年10月14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虎跳峡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1份,涉及经营主体1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0月14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由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在“香格里拉市燕娟鱼摊”抽样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恩诺沙星又名乙基环丙沙星、恩氟沙星,是一种微黄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味苦,不溶于水,本品被国家指定为动物专用药。属于氟奎诺酮类 (Fluoroquinolones)之化学合成抑菌剂,易溶于氢氧化钠溶液、甲醇及氰甲烷有机溶剂。可在养殖的水产品动物体内代谢,主要是脱去乙基而成为环丙沙星,本品为广谱杀菌药,对支原体有特效。对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沙门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多杀性巴氏杆菌溶血性巴氏杆菌、金葡菌、链球菌等都有杀菌效用。牛蛙进购后当事人直接进行销售,该店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职责,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档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有进货台账、采购小票等凭证,不合格项目需要检测才能发现,无法通过感官观察发现,故出现检验不合格的原因应为恩诺沙星为常用兽药,其超标可能是牛蛙养殖环节兽药使用过量,或休药期不足即上市”导致的。

(三)整改情况。立即开展自查,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同时继续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供货关。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进货查验制度。

(四)行政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事实成立,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同时做如下行政处罚: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知识。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