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1份,涉及经营主体1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香卤翅尖(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1月12在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王银军百姓乐生活超市抽样的“香卤翅尖(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经检验,日落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经排查,该批次卤酱卤肉制品(香卤翅尖)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原因系经营者在购进该批次食品时,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对产品配方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上游供货商生产加工环节管控不严,从业人员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知晓不足,日常自查自检不到位,导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三)整改情况,立即开展自查,张贴召回通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同时继续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供货关。
(四)行政处罚情况,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王银军百姓乐生活超市提供了该批次香卤翅尖(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供货商资质档案(《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复印件)、有进货台账、采购小票及供货商提供的香卤翅尖(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的检验报告等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