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3月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迪庆经济开发区、局财务室:
根据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香民发〔2023〕61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长效机制,我市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以每月50元进行补助。2024年3月我市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对象共有419人,发放补助金20950元(大写:贰万零玖佰伍拾元)。
2024年3月我市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由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社保卡中,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准确提供数据,有人员增减的请及时与我股室联系,同时建立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一、发放标准
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按每人每月50元/人/月发放。
二、资金下达依据
我局以各乡镇2024年3月份统计的数据进行资金分配,请各乡镇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公示工作。
附件:2024年3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分配表。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
2024年3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分配表
所属机构 | 发放补贴人数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
格咱乡 | 9 | 50元/人/月 | 450 | |
东旺乡 | 27 | 50元/人/月 | 1350 | |
五境乡 | 22 | 50元/人/月 | 1100 | |
建塘镇 | 22 | 50元/人/月 | 1100 | |
洛吉乡 | 24 | 50元/人/月 | 1200 | |
上江乡 | 46 | 50元/人/月 | 2300 | |
小中甸镇 | 9 | 50元/人/月 | 450 | |
尼西乡 | 18 | 50元/人/月 | 900 | |
虎跳峡镇 | 69 | 50元/人/月 | 3450 | |
金江镇 | 78 | 50元/人/月 | 3900 | |
三坝乡 | 89 | 50元/人/月 | 4450 | |
经济开发区 | 5 | 50元/人/月 | 250 | |
和平村康复组 | 1 | 50元/人/月 | 50 | |
合计 | 419 | 20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