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香格里拉市快乐鸟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复
董绍旭发起人:
你报送的《关于发起成立香格里拉市快乐鸟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综合研判,批复如下:
1.香格里拉市教体局对香格里拉市快乐鸟幼儿园的名称、非营利性、举办者章程草案、资金来源及属性、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组织机构等进行了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2.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请香格里拉市快乐鸟幼儿园持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验资报告和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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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等材料,到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理申请成立登记的有关手续。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3.同意成立香格里拉市快乐鸟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
4.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同意作为香格里拉市快乐鸟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对你单位行使如下监督管理职责: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及年报初审,对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收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指导清算工作。
5.香格里拉市快乐鸟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后,应自觉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香格里拉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
2025 年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