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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4-06-13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迪庆州2024年 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11:50     浏览次数: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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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体育局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迪庆州2024年

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三县(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州直各校:

为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  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 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云南省教育厅办 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此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各学段落实计划提 出具体要求,望一并执行。

一、学前教育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 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依法实施学前 教育阶段招生,全面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县市根据辖 区内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量,统筹安排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数,发  布招生公告。有效解决城乡之间、公办民办之间等因幼儿园招生 带来的问题。各幼儿园招生时必须查验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 预防接种证。各幼儿园在幼儿入园前要求家长带适龄幼儿到相应 医疗机构做好相关体检,提供体检结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 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 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园。

二、义务教育

全州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实行按施教区 免试入学,执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 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县 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保障随迁人员子女、适


 

 

 

 

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小学与初中实行交接 制度,确保小学毕业学生百分之百升入初级中学。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生管理。按照“以县为主”的原则,义务 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必须根据各县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办法,按照 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各类 考试、面试(谈)、考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以各类 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 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各类特长生。要 加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有效化解大班额。 起始年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新增大班 额。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 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 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 儿童随班就读。

 、高中阶段

根据教育结构和需求确定招生计划,统筹普职协调发展。继 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借考生、旁听生、协议生等的 规定,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职业教育注重发 挥骨干重点专业规模优势,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的潜力,积极引导 应届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根据国 家普及中等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中等专业 学校三年制中职实行“应招尽招”政策。


 

 

 

 

 、招生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是一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 面广、要求严格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各部门要在县市招委会的 领导下,各负其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各学校要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招生的主体责任,校 长要亲自抓,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各级招 生考试办公室要加强宏观指导,加强监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招 生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初中学校要深入学习领会高中阶段 招生工作方案的内容,特别是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借考生;省 级取消跨区域分配指标后,学生升入普通高中正确填报高中志愿 的必要性,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广大考生介绍情况,正确指 导考生选择学校。广泛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让广大考生及家长 知晓、掌握。要加强招生考试的宣传管理,未经州县招生考试部 门审核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发布招生信息。各校不得以虚假宣传 和承诺骗取生源,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各校干部教师不得 擅自接待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不得擅自提供毕业生的个人信 息。

(三)规范招生行为。招生政策一经确定公布, 一切招生行 为都必须在既定政策框架内进行,做到令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  人都不得无视政策、突破政策。要进一步细化排定各项具体政策 执行落实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以及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


 

 

 

 

要严肃计划政策,严格计划申报审批和使用审核,做到无计划不 招生、有计划不超招。做到“公民同招”,要严肃录取政策,严格 按标准录取、按程序录取,做到规矩规范、结果公正。任何招生 学校严禁暗箱操作,严禁恶意竞争,严禁游离于招生规则之外违 规招生。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十 条禁令,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行 为的查处力度,有效制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在招生中谋取 非法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超计划招生、乱招生的不 良做法,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纠正。对禁而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 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违纪违规招生的学校,还将追究 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1.迪庆州2024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总表 

2.迪庆州2024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表

3.迪庆州2024年州藏文中学初中招生计划分配表

 

 

 

 

 

 

 

 

 

附件1:

迪庆州2024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总表

 

招生类别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

备注

州内五年制高职

初中毕业生

470人


州内中专

初中毕业生

190人


州外五年制高 职、中职

初中毕业生

预计1000人 左右

依托省内学校 招生

普通高中

初中毕业生

2543人

包含省级高中招生 计划

高中阶段小计

初中毕业生4436人

4200人左右


初中

小学毕业生

4609人


小学

小学适龄儿童

5564人


学前

学前适龄幼儿

5098人

其中民办1461人

 


附件2:

迪庆州2024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表

 

 

招生学校及专业

 

招生计划

 

 

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660人


一、中专

190人


护理

30人


汽车运用与维修

30人


中餐烹饪

30人


旅游服务与管理

30人


皮革工艺

30人


民族音乐与舞蹈

40人


二、五年制高职

470人


林业技术

90人

 

 

 

 

 

香格里拉职业学院

 

畜牧兽医

 

90人

 

康复治疗技术

 

90人

旅游管理

 

80人

大数据与会计

40人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

40人

大理护理职业学院

烹饪工艺与营养膳食

40人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学校及专业

招生计划

 

迪庆州第一中学

400人


 


高中

200人


初中

200人


迪庆州民族中学

965人


高中

865人


初中

100人


迪庆州藏文中学

770人


高中

370人

计划的8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

初中

400人

在全州范围内招生(附件三)

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

830人


高中

730人

含体育艺术特长生100人

初中

100人


省级高中在迪招生计划

43人


迪庆州幼儿园

180人


香格里拉市



初中

1629人

其中特校29人

小学

2894人

其中特校16人

幼儿园

2669人

其中民办1251人

德钦县



初中

530人


小学

620人


幼儿园

549人

其中民办10人

维西县



高中

335人

限维西户籍

初中

2050人


小学

2050人


幼儿园

1700人

其中民办200人

 


附件3:

迪庆州2024年州藏文中学初中招生计划 分配表

 

县市区

小学毕业生总数

招生总人数

香格里拉市

2119人

300人

德钦县

639人

50人

维西县

2028人

50人

合计

4786人

400人

州藏文中学初中招生方式由各县市招生考试会办公室 与州藏文中学协商分县制定。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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