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5年第30号
(总第232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香格里拉市
上江乡木高村中心、木科湾片区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
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五年三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于2024年9月至11月,对2021年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木高村中心、木科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8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1年香格里拉市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迪农发〔2021〕25号)文件批复2021年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木高村中心、木科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05.12万元。批复建设内容:中心片区1000立方米蓄水池2座,500立方米蓄水池一座,过滤池2座,渠道110条,总长度为16948米。木科湾片区过滤池1座,渠道78条,总长度为8133米。
审计结果表明, 2021年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木高村中心、木科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在专户核算执行了《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及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挤占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29万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1.16万元。
(三)挤占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万元。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5.29万元的问题,要求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并进行账务调整,按实际完成投资进行结算;对多计待摊投资1.16万元的问题,要求准确核算项目成本,按照确定的项目投资金额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并计入建设项目成本;对挤占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万元,要求收回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万元并归还原渠道;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正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补登会计账簿,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核定项目建设成本,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严格按内控制度要求进行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2025年2月26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多计工程价款5.29万元的问题,已收回多计工程价款,并进行了账务调整,完成整改;针对多计待摊投资1.16万元的问题,按照确定的项目投资金额核减费用,并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完成整改;针对挤占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万元的问题,乡村振兴资金已通过原渠道收回,完成整改;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和会计管理要求,更正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