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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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208L/202300486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3-09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关于香格里拉市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11:12     浏览次数: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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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格里拉市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报告》要求,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共涉及两方面9个反馈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针对反馈问题,截止2023年3月9日,具体整改情况作如下简述。

一、压实责任,成立领导小组

接审计报告反馈后,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党组专题研究会议,并作具体整改工作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涉及问题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二、整改情况

(一)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面。

1.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6月30日:香财社(2021)127号,支出进度0.18%;香财社[2021]126号,支出进度30.59%;香财社[2021]125号,支出进度35.76%;香财社(2021)171号,支出进度0%;香财社[2022]51号,支出进度0%;香发改发[2022] 72号,支出进度1.65%。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整改要求:市民政局应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

整改情况:根据整改要求,我局加快项目建设与资金支出,截止2023年1月20日,香财社[2021]127号,支出进度达到100%,香财社[2021]126号支出进度达到100%,香财社[2021]125号支出进度达到100%,[2021]171号支出进度达到100%,[2022]51号支出进度达到100%,[2022]72号支出进度达到100%。

2、未将适龄老人纳入高龄保健和长寿补助保障范围。

具体问题:市民政局和乡镇未对所在区域内高龄老人进行动态管理,对区域内基本人数掌握不清楚,对相关政策宣传讲解不到位,对高龄老人未及时提供适老化友好服务,存在适龄老人未纳入高龄保健和长寿补助保障范围的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应发未发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资金(190人次,合计55395元(80-99岁55元/人次、100岁及以上350元/人次)。

整改要求:市民政局应对所在区域内高龄老人进行动态管理,并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71 号)要求,做到应发尽发,确保不漏一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一卡通”进行补助资金发放,并形成市、乡、村三级动态管理。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应发未发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资金190人次,已要求各乡镇进行核实,经核实,截止2022年6月,户口转出3人;查无此人18人;30人已去世,未纳入的高龄老人139人,已于6月之前全部纳入高龄补助范围;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71 号)要求,高龄津贴补助不实行跨年补发;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迪民发〔2016〕169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起只有录入云南省老龄人口信息系统内的高龄人口信息才能作为申请补助经费和发放高龄津贴的有效数据,不录入信息系统的对象不在发放补助范围之内。所以不能进行补发高龄补助。

3.重复发放高龄专项补助资金545元。

具体问题:2020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重复发放高龄专项补助资金,合计 25 人次,共5445元。上述做法违反了《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80 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办〔2009〕12号)中“四、老年人申领补助的办法(五)为确保保健、长寿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老年人手中,保证此项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运行,县(市、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部门应定期对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虚假冒领或截流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由责任人追回所损失的资金”和“六、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和 10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切实把惠及高龄老年人的这一民心工程办实办好”的规定。

 整改要求: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的规定责令市民政局将上述资金追回2970 元,上缴省财政厅。并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71 号)要求,定期开展信息核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0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重复发放高龄专项补助资金,审计统计为:合计25人次,共5940元”。经核实,为25人次,共5445元,实际退回5610元,其中在我局账户2970元,“一卡通”整治工作退回财政国库2640元,11月19日退回财政2970元,7人次为登记错误,不存在重复发放。

4.多发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经费6105元。

具体问题:民政部门和乡镇未对所在区域内高龄老人进行动态管理,存在多发高龄保健和长寿补助的情况。截至 2022年6月30 日,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多发已死亡人员的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资金 37 人次,合计6105 元(80-99 岁 55 元/人次、100 岁及以上 350 元/人次 )。   

整改要求:责令市民政局将上述资金追回6365元,上缴省财政厅。并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71 号)要求,定期开展信息核查,广泛宣传高龄津贴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多发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经费,审计统计为:37人次,合计6105元”。经核实,为36人次,合计:6160元。实际退回6640。其中在我局账上6365元,“一卡通”整治工作退回财政国库275元,一人无法退回,独人独户,11月19日退回财政退回6365元。

 

(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6.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与老年人口数不匹配。

具体问题:据《香格里拉国民经济统计资料》(2020年),香格里拉市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507人,其中建塘镇5230人,小中旬镇1349人,虎跳峡镇 2735人,金江镇3185人, 上江乡2038人,五境乡588人,尼西乡1091人,洛吉乡664人,三坝乡2652人,格咱乡923人,东旺乡1049人。 截至 2022年6月30日金江镇、小中甸镇建设的养老机构未能满足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的要求。金江镇已建成50个床位规模养老机构,“十四五”规划建设1个10个床位养老机构,按金江镇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应至少建成112个床位规模养老机构。小中甸镇已建成20个床位规模养老机构,“十四五”规划建设1个10个床位养老机构,按小中甸镇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应至少建成48个床位规模养老机构。

整改要求:市民政局应按照各乡镇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合理设置养老服务机构,保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保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整改情况:金江镇原建成床位50个,目前新实施的仕达村仕林上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计床位数10个,兴隆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数18个,计划实施的车轴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数10个,计划实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数30个,总计床位数118个,满足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要求。

小中甸镇建成床位数20个,加上团结村老协会床位数10个,林业局老年人活动中心18个床位,满足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要求。

7.80%以上社区,为全部建有具备初步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

   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6月30日,香格里拉市养老机构建成竣工的合计48个(养老服务中心5个,日间照料中心42个,幸福食堂1个),除北门食堂、建塘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开展运营外,其余均未开放使用,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无内部配套设施,无法正常投入使用,总体项目进度缓慢,未通过评级申请过补助资金。

     整改要求:市民政局应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完善养老机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整改情况:2011-2020年前实施的项目由于资金有限,无力配备相关的设施设备,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从2021年以来多次向上级部门申报配套相关设备,但由于无相关资金,故一直未能解决,2022年州民政局解决了45万元资金,但目前仍无法满足需求。针对反馈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整改工作,召集相关责任人集中讨论,制定了整改计划:1、集中组织人员到各项目点排查,排查出养老设施的使用现状,统计出运营所需要的必要设施设备。2、将现有80张护理床,分配到46个养老设施点上。3、将已筹集到的45万元资金用于46个点配备运营必要的设备,确保未投入使用养老设施5月30日前投入使用。4、不足资金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如得到上级部门资金支持,争取在年内补齐设备短板。5、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项目投入使用需要的各要素,让项目建成一个使用一个,发挥项目应有的作用。

8.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不到位。

具体问题:香格里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反映香格里拉市从业人员 12个,但实际均为迪庆州中心养老院从业人员,香格里拉市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从业人员0人,且未对实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人才培养。

整改要求:市民政局应及时建立具有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配备养老服务人员,并组织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得到至少1次专业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10-02 至 2022-10-16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局通过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30名企业职工和个体户进行初级保育员培训,30人顺利通过了考核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已将培训人员录入系统。

   2020年到2021年期间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局通过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了初级保育员251人,由于新系统上线,未能及时录入新系统,22年底已全部完成录入。

9.香格里拉市养老服务机构未覆盖安全监管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抽查建塘镇北郊社区、金龙社区、上江乡良美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和上江乡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已建成未验收),发现已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未严格按照《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的要求覆盖安全监管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整改要求:市民政局应对已建成养老机构按照《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进行查缺补漏,在正式运营前,覆盖安全监管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整改情况:建塘镇北郊社区、金龙社区、上江乡良美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属于日间照料中心,不属于老年人居住型建筑,根据最新《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适用于设计总床位数或老年人总数不少于20床(人)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我局所建的养老设施设计床位为10床(人),不完全适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中老年人的居住场所的安全、卫生、便利、舒适和无障碍等基本要求的规定,上江乡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属于老年人居住型建筑,我单位已经在过道及使用的公共空间沿墙安装了安全扶手,保持了连续,在养护单元出入口安装了安全监控装置。

10.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未及时录入信息、录入信息错误及信息不全面

具体问题:截至 2022 年9月5日,平台数据录入情况:(1)信息平台录入香格里拉市老龄总人口824人,2022年6月17日,下拨2022年 6月份全市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2894人次。(2)信息平台总床位数 797 张,但实际上除上江敬老院设置 105 张床位、建塘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建堂镇卫生院统筹设置有 10 张床位外,其余敬老院、特困供养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只有场所,未设置床位,合计床位数115张。(3)香格里拉市行政区域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平台登记 43 个,实际建成 42 个,虎跳峡长春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截至2022 年9月5日尚未建设完成。(4)将州级数据录入市级系统,香格里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香格里拉市从业人员12个,均为迪庆州中心养老院从业人员,香格里拉市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0人。

整改要求:市民政局应及时完善香格里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信息,如实掌握所辖区域内的详实数据,并及时将数据录入系统,完成好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整改情况:2022年12月已完成系统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2022年9月5日,香格里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录入香格里拉市老龄总人口824人,2022年6月17日,下拨2022年6月份全市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2894人次”。经核实,由于新系统上线,高龄老人人数多,录入周期长,现已完成录入,并按月进行动态管理。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3年3月9日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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