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1874/202400248
文  号
来 源
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7-04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4-07-04 01:42     浏览次数:759   
字体:[ ]
打印


一、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

《统计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