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设有办公室、所长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财务室、协管科、档案室7个科室,共有行政编制9个,事业工勤编制1个,公益性岗位10个,现有在职在编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人,协管员10人。
一、卫生监督所职责。
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承担对公共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检查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等现场检测、抽检任务,负责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投诉举报案件,承办卫生法制宣传和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负责对公共卫生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负责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初审、制发证、系统录入、日常性监督、行政处罚及上报工作。
2.协助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年度效验、制发证、系统录入、现场审查、行政处罚,医护人员执业许可注册、变更、注销。同时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协管站监督检查和督导考核、卫生法制宣传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及辖区内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3.协助完成对公共场所、学校 、放射诊疗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和管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对全市监管对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公共卫生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取证。
4.协助完成上级下达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等现场监督抽检任务,协助通报监督、检测、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