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4〕2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迪财会〔2024〕7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已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报告汇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市财政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按照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检查事项清单及抽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 严格工作流程,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要求,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对随机抽取丽江融易算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香格里拉市佳融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迪庆富维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理恒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分公司、迪庆永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屹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分公司、迪庆望信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迪庆众合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家公司进行实地检查。
(二)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情况
8月28日、29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联合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对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主要对8家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质量实施监督、违规税务代理、代理记账机构报税人员和零申报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税收执法、代理记账机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二、代理记账机构接受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记账情况
主要是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接受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记账基本情况,包含接受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记账的企业数量、服务村集体数量、业务收入等情况。(在被检查的8家代理记账机构中,不存在接收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记账的情况)
三、检查发现问题
按照各部门检查内容对8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认真检查,被抽查8家的代理记账机构均存在一些常规性问题。
(一)财政部门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发现的问题
1.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
丽江融易算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香格里拉市佳融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会计凭证原始材料不足;
迪庆富维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终止委托合同未办理会计业务交接事宜、2023年会计凭证原始材料不足;
迪庆望信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2.代理记账机构在接受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记账检查发现中的问题(需详细说明):无
(二)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发现的问题
1.登记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营业执照未置于主要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三)税务部门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发现的问题
税务部门检查事项:发票使用及保管、税务登记是否完善、是否按期申报税款等问题进行了检查,相关检查问题如下:
1.发票问题:发现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没有规范的领用纸质版发票,部分发票保管不善,导致发票遗失或者损毁;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还未使用新版数电票。
2.申报问题: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按期申报税款;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人员不能够规范的操作电子税务局pc端进行税款申报。
四、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一)持续加强抽查问题的跟踪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要求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暂不能立行立改的,督促限期整改,直至全部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已将检查结果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一云南)”,向社会公示。
(二)财政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一是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力度。二是严格执行依法管理,不断提升检查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了解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相结合,督促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建立良好的代理记账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代理记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