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以下简称双公示)的部署和要求,有效降低香格里拉市“双公示”信息上报迟报率,提升数据合规率,根据省、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切实有效发挥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应有的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时效,及时开展信用信息录入归集。各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对本部门在履行职责 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于行 政事项产生7个工作日内将“双公示”信息上报至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
二、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香格里拉市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自5月起,将按月对各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和时效性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如有超时、不报、漏报将视为瞒报、迟报,并在全市通报,结果将与全市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