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相关单位:
根据《迪庆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双公示”数据集中补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保障数据真实有效,应报尽报。现就我市“双公示”数据集中补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补报日期: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
二、补报范围:2022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应报未报的"双公示”数据(涉密、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补报期内推送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特别说明:补报期内对集中补报数据不再进行及时率统计。各部门补报台账于2022年1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局,补报期内,各部门新增数据仍要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云南省信用信息。
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