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渠道信息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