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办理民宿《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全市各民宿经营单位及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香格里拉市民宿行业卫生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市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民宿行业监管工作要求,现就辖区内民宿办理《卫生许可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凡从事住宿经营活动的单位,须立即依法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做到持证经营、亮证经营。
2. 已开业但尚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民宿,须尽快补齐许可手续,完善卫生设施与管理制度,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民宿,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办理指引
办理部门: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窗口(行政中心五号楼一楼12号窗口)
基本办理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
3.民宿经营场所方位示意图、平面布局图及卫生设施布局图;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及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6.民宿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和告知承诺书;
8.授权委托书(属委托办理的);
9.民宿公章
10.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全市民宿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民宿,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等措施,切实维护民宿行业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希望各民宿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办证义务,共同营造安全、卫生、规范的旅游住宿环境,助力香格里拉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