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香格里拉市2023 年秋季学期
“雨露计划”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以下简称“雨露计划”)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作用,根据《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体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市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香格里拉市范围内的已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监测户含消除风险及未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初中和高中毕业后就读全日制中、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包括实习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二)补助的资金来源:“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从年度市级下达到县级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出。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补助资金按一学年一申请、审核、发放,每生每学年补助 3000 元。补助资金由乡村振兴局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给本人。
(四)补助时的身份认定:符合申报条件,已申报“雨露计划”补助且当时身份属于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风险消除后通过动态管理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消除风险的,应享受本次“雨露计划”补助后再行终。
(五)申报方式: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其家庭成员向户籍地乡镇(街道办)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各乡镇(街道办)、村组干部及帮扶责任人告知并指导好学生及其家庭成员申报。
(六)做好公示监督:对通过审核确定的拟享受补助的对象名单、已享受补助的对象名单及金额,要在补助人员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公示不少于7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拍摄公示现场照片留存。对群众反映的要及时调查,分类处理。
二、补助程序
(一)对象确认。各乡(镇)按照“实事求是 、应补尽补”的原则, 对本乡(镇)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 核。由专人对申请资助学生提供的户主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学生本人的社保卡复印件 1 份、在校就读 证明(含在校表现、成绩情况)进行审核,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村级公示监督。各乡(镇)每年将拟定的资助学生名单在其 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涵盖资助 对象被录取学校全名,录取时间、受助金额、户口所在乡(镇)村。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乡级公示监督。对通过审核确定的拟享受补助的对象名 单、已享受补助的对象名单及金额,要在补助人员所在乡(镇)公示不少于7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拍摄公示现场照片留存归档。对群众反映存在申报不实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
(四)县级审核。由乡 (镇) 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将学生申报 相关材料和汇总表 ( 需提供电子版) 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市乡村振兴局函请市教育体育局对各乡镇移交的《雨露计划补助申请 表》等材料中的学生就学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无异议后,由市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审核公示。
(五)市级公示监督。市乡村振兴局对受助学生资格审核无异议后,由市乡村振兴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6.资金发放。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市乡村振兴局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
7.分期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秋季学期于 11 月底前补助到位。
三、工作时间安排(秋季学期)
(一)申报时间:2023年9月3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乡级审核上报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三)市级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
(四)资金兑付:2023年11月10日前。
四、资料事项
(一)学生向所在乡镇申报递交材料:新入学的学生提供:
1.香格里拉市“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一式两份;
2.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就读院校学籍证明,一式两份;
3.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在校证明),一式两份;
4.申报对象户主及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各乡(镇) 需在乡级审核时间截止后上报以下资料:
1.香格里拉市“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共一份;
2.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就读院校学籍证明,共一份;
3.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在校证明),共一份;
4.申报对象户主及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社保卡复印件共一份。
5.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符合申请“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学生统计表,提交一份电子版及纸质版, 纸质版需各乡镇分管领 导以上签字并盖章;
以上材料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审核,若因乡镇审核把关不严等因素,出现错报漏报的请各乡镇自行负责追回或给予补发。
五、任务分工
乡村振兴局、教育体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各司其职,以各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中职、高 职、本科院校学生学籍信息为基础,严格做好申报对象的身份资 格审核和学籍审核,提高审核效率,确保补助按时发放到位。
乡村振兴局:对申报对象的脱贫户、监测户身份进行认定。督促乡镇、村(社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在公 示结束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教育体育局:负责比对审核认定申报对象的在校生学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雨露计划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由市人 社局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负责组织实 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就业技能培训活动,突出实作实训,探索“雨露计划+中短期培训+定向就业+长效增收”模式,开展订单、定向 、定岗培训等,促进脱贫人口实现技能型稳定就业创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合力,严格把关。各乡镇、市乡村振兴局、教育体 育局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和人社部门加强沟通,互通情况,切实做好 2023 年度 “雨露计划”直补工作,简化办理程序,确保“应补尽补,不漏 一人”。
(二)加大宣传,把握节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雨露计 划”的政策解读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宣传“雨露计划”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公示、补助发放等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别于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结束后,将本年度雨露计划工作 开展情况总结、现场公示照片报送市乡村振兴局。
八、相关事宜
请各乡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针对新入学符合申报 的对象需要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针对春季学期提交过材料的对 象只需要通知提供在校证明,涉及今年毕业的学生要及时剔除,确保在规定时限能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1.香格里拉市“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
2.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就读院校学籍证明;
3.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在校证明);
4.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符合申请“雨露计划”
补助政策学生统计表。
5.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填报模板
联 系 人 : 树建芳 ; 联 系 电 话 :13988751928, 邮 箱 :1150634477@qq.com
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
2023 年 9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