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2-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予吉*忠坐落于香格里拉市虎跳峡河西区宗地附图的更正申请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7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格里拉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87-8222966
更正申请书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本人吉*忠,身份证:533421**********37,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香土国用(河西区-1)地1-1-1号,房屋坐落于虎跳峡河西区。
本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发现有如下情况:
一、原土地权利人为:康世合,使用权面积为187平方米,康世合于2010年5月26日将房屋及土地转让给吉永忠。
二、现有土地使用面积为187平方米,图形形状与现状不符,现虎跳峡镇土地管理员到现场复核确认土地位置特开规划查询意见。
综上所述,相关手续都经过相关部批准,但在登记过程中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存在错误,现申请更换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为档案里面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一切因面积导致的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申请人:吉*忠
2022年6月14日
香格里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