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木鲁建筑用玄武岩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的要求,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项目采购人)采取询价招投标方式选择评估公司对“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木鲁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出让项目进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请按以下要求于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17:3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至我局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股 ,地址: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中心斜对面,原州规划馆三楼),联系人:马志忠,电话:0887-8835954。
一、 评估内容
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木鲁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一)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货品单价及总价,询价响应报价包含项目评估费、野外调查费、评估人员差旅费、税费等。
(二)交货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评估完毕,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供货地点: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四)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评估资质;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响应文件组成: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报价表一份、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公司评估资质复印件一份。
5.询价评审、定标原则:在每份询价响应文件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服务承诺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