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市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二阶段违法违规土地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管理,巩固城区违法土地整治成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全力盘活闲置土地,有效遏制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特发此通告:
一、在城区范围内已持有国有土地证等相关有效土地证件,但尚未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土地现状为空地)。
二、在城区范围内持有国有土地证等相关有效土地证件,并在国有土地上已建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有地上附着物的,但未办理临时建筑审批的单位和个人。
有以上两种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9年1月20日前到香格里拉市违法违规土地专项整治办案组进行报备。逾期未进行报备的,一律以闲置土地处理。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路87号,环卫站三楼
电话:0887-8268268
香格里拉市违法违规土地专项整治办案组
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