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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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4007/202500075
文  号
来 源
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5-07-02
关于卓玛等十二名同志申报中小学正高级(含定向)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2 15:30     浏览次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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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市教体局审核,同意推荐市一中卓玛同志、市三中周勋(省管校用)同志申报省级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市二中和春茂同志、尹正国同志,市三中李国中同志、孙桂梅同志,市民族小学梅桂林同志、孙永秀同志,红旗小学梁家栋同志,建塘镇建塘小学孙卫国同志、文法军同志,虎跳峡镇小学杨学光同志申报定向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现将相关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卓玛、周勋二名同志履职情况

卓玛,女,藏族,1981年5月出生,2001年7月毕业于迪庆州民族师范学校,普师专业,中专学历,2002年4月至2005年4月在云南师范大学自考高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理科方向)专科班学习,获函授大专学历;2006年8月至2009年1月在四川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教育学专业学习,获得函授本科学历。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20年9月取得高级教师资格证,同年9月聘为高级教师。履现职5年3个月。年均课时量 480节,年度考核2合格2优秀,师德表现优秀。参加工作以来曾担任一师一校1至3年级复式教学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小学五年级语文教师及班主任共5年;任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数学教研组长、教科室副主任、迪庆州初中数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香格里拉市初中数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班主任同等经历合计12.2年。乡村学校任教经历5年教,薄弱学校任教经历4年。履现职来荣获迪庆州“雪域教育人才”、市级“骨干教师”、市级“优秀工作者”、“优秀主持人”、“优秀组织奖”、“优秀评为”;校级“优秀党员”“优秀教师”“最美巾帼奋斗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

周勋,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1995年7月毕业于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史教育专业;2004年7月毕业于玉溪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本科学历。1995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6年1月聘为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现职10年,年均课时量528节,年度考核7合格3优秀,师德表现优秀,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4年6个月(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任教2年,东川市第九中学任教2年6个月),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7年(云南省晋宁第一中学7年,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实验学校10年)。2023年9月至今在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支教,支教期间荣获2024年迪庆州“成绩突出帮扶个人”,2025年迪庆州“帮扶先进个人”,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师德标兵”“优秀裁判员”等荣誉。履现职以来,荣获2014年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优秀班主任”,2015年“昆明市优秀班主任”,2018年首届“昆明市名班主任”。2021年西山区学业考试“优秀学科”奖,2024年西山区“优秀班主任”等荣誉。2018年受民盟昆明市委、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委派到昆明市东川区进行教育扶贫工作,为东川区语文教师举办讲座,2019年2020年两次在昆明教育电视台“名师讲坛”栏目做讲座。

二、和春茂、尹正国、李国中、孙桂梅、梅桂林、孙永秀、文法军七名同志履职情况

和春茂,男,纳西族,1982年3月生。2003年7月毕业于楚雄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学历,2008年1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获函授本科学历。2004年4月参加工作,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受聘高级教师,履现职5年,年均课时量516节,年度考核2优秀2合格。有7年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履职以来年均担任2个班的语文教学,教学效果较好。担任班主任等相关工作19年(期间担任班主任19年,教务处主任5年,年级组长4年)。履职以来所荣获“云南省先进班集体”;迪庆州作文竞赛、艺术指导“优秀指导教师”;香格里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香格里拉市第二中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表彰。

尹正国,男,纳西族,1977年7月出生,2001年7月毕业于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物学专业,专科学历;2009年1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获得函授本科学历。2001年9月参加工作,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受聘高级教师,履现职4年,年均课时量510节,年度考核3优秀。有12年乡村学校任教经历,履职以来年均担任五5个班的生物教学,教学效果较好,多次获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第一名。担任班主任等相关工作21年(期间担任班主任21年,教研组长6年,教导主任3年,年级组长2.5年)。履职以来荣获国家级、省级、州级艺术“优秀指导教师”,州优、市级、和校级“优秀班主任”,校级“优秀教师”等表彰;所带班级获得香格里拉市“优秀班集体”表彰。

李国中,男,藏族,1981年12月出生,2001年7月毕业于云南省玉溪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训练(篮球)专业;2005年7月毕业于首都体院体育教育专业,函授专科学历;2009年1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函授本科学历。2002年6月参加工作,2016年10月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7年1月聘为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现职8年,年均课时量600节,年度考核6合格1优秀,师德表现优秀,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9年3个月(香格里拉县第七中学任教9年3个月),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香格里拉县第七中学班主任工作9年3个月,29班、50班、73班、88班班主任);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班主任13年3个月,19班、56班、92班、133班、168班班主任、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任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音体美信组教研组长3年;2018年3月至2020年8月担任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政教副主任2年5个月;2020级年级组长至今共5年)共有班主任履职经历22年6月,履现职以来荣获州级、市级“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市级“优秀班主任”、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练”、“管理能手”等表彰;所带班级133班荣获多次州级、市级“先进班集体”、所带班级168班荣获市级“先进班集体”等。

孙桂梅,女,藏族,1986年9月出生,2008年7月毕业于大理学院英语专业,大学本科,获文学学士学位。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20年8月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20年8月聘为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现职5年4月,年均课时量512节,年度考核5优秀,师德表现优秀,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3年(德钦县第二中学任教3年),参加工作以来担任副班主任3年(德钦县第二中学62班副班主任3年);班主任工作11年6个月(德钦中学班主任工作4年,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班主任工作7年6个月),共有班主任同等履职经历13年。履现职以来荣获2024年度云南省“省级骨干教师”、2024年云南省青少年英语口语大赛总决赛“优秀指导教师”、2024年被认定为迪庆州“州级骨干教师”、2021年被评为迪庆州“优秀教师”、2022年度评选为迪庆州“最美教师”、2024年荣获迪庆州英语口语大赛“优秀指导教师”、2021年被认定为香格里拉市“骨干教师”、2019-2020学年度市级优秀班主任、2021-2022学年度香格里拉市“优秀班主任”、2022-2023学年度香格里拉市“优秀教师”、2022年香格里拉市职工运动会评选为“先进个人”、2020年教学竞赛荣获校级“二等奖”、2021-2022学年度评为校级“优秀教师”、2022年评为校级“最美园丁”、2024年、2025年都获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评为校级“优秀教练员”、2023年度书写的教案、教学反思被香格里拉市英语名师工作室评为“优秀教案”及“优秀教学反思”,并多次获得校级“教学能手”、“管理能手”等表彰。

梅桂林,男,纳西族,1978年10月出生,1998年6月毕业于迪庆州中甸县第一中学;1998年9月—1999年4月在迪庆州民族师范学校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并结业;1999年9月分配到中甸县格咱乡那格拉村克鲁小学任教;2004年7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取得函授专科学历。2009年1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取得函授本科学历。2018年10月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8年12月聘为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9年9调入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因该校没有高级职称空岗,固高职低聘为一级教师,2021年9月恢复高级教师职务,履现职5年,年均课时量520节,年度考核1优5合格,师德表现优秀,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20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班主任,共有班主任履职经历26年。履现职以来,2018年被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2020年—2024年连续被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2021年9月 被迪庆州教体局评为“优秀教师”;2023年度市级教师评审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度香格里拉市事业单位个人嘉奖。

孙永秀 ,女,藏族,1980年8月出生,2001年6月毕业于迪庆州师范学校普师专业;2005年1月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函授专科学历,2009年1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函授本科学历。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21年10月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21年11月聘为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现职4年1月,年均课时量600节,年度考核3合格1优秀,师德表现优秀,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11年(香格里拉县金江镇校区任教11年),参加工作以来担任学生辅导员23年(香格里拉县金江镇新建完小担任辅导员8年,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担任辅导员至今);班主任工作23年(香格里拉县金江镇新建完小班主任工作11年,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班主任工作12年)共有班主任同等履职经历23年。履现职以来所教班级的语文教学成效显著:学生的核心素养与自主学习能力大幅提升,低分率为0%,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稳定在50%以上,在市教体局的教学成果展示中名列前茅,本校同年级排名始终位居第一。2021-2024年连续四年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2023年获市教体系统健身操比赛“优秀奖”、校级秋季运动会“优秀教练员”、全国摆渡船阅读活动“优秀指导奖”;2024年获云南省中小学“好书相伴 快乐成长”读书征文“优秀指导奖”、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教师课堂竞赛“优秀工作者”等表彰。

文法军,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1997年6月毕业于迪庆州民族师范中等学校,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2月取得大理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本科学历。2021年10月取得高级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21年11月聘任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现职4年2月,履现职以来任教年均课时量650节以上,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香格里拉市小中甸校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建塘小学任教,共计乡村学校工作经历7年8月。自履职以来,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和道德素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勇于奉献,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工作业绩突出。自履职以来考核2次合格,1次优秀。2024年、2025年5月分别参加第38届、39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各获三等奖、二等奖,同两届比赛指导学生参加机器人创新挑战赛各获一个三等奖;同年12月参加迪庆州首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暨第一届机器人无人机竞赛活动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获二等奖,同届比赛指导学生参加机器人创新挑战赛获二等奖;2025年1月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机器人大赛总决赛青少年机器人设计大赛获三等奖。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28年6月。

三、梁家栋、孙卫国、杨学光三名同志履职情况

梁家栋,男,藏族,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迪庆州一级校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香格里拉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少年先锋队云南省第七届工作委员会委员。1995年7月毕业于迪庆民族师范普师专业,通过继续教育获函授本科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2018年12月受聘高级教师,履现职7年,年均课时量320节,年度考核2优秀4合格,有25年6个月乡村(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履职以来年均担任1班的数学教学工作,成绩效果较好。担任班主任22年6月,任乡镇小学校长3年,市级小学校长4年4月,教龄30年,履职以来先后屡次荣获乡镇级、市级、州级“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荣获“第八届“TCL希望工程烛光奖计划”引领教师;2018至2025年期间,所任职的学校先后被洛吉乡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委市人民政府、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学校”、“文明学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组建的少先队鼓号队在香格里拉市首届少先队鼓号展演比赛中获“一等奖”、组织开展的经典诵读活动在云南省“云岭师生说”理论宣讲比赛中获“优秀组织奖”。指导开展的体育活动在云南省科技体育模型竞赛“优秀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奖”等表彰。

孙卫国,男,藏族,1978年1 月出生,2012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20年8月取得高级教师(定向州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20年9月聘任高级教师(定向州级)专业技术职务,履现职4年4月,履现职以来任教年均课时量320节以上,自参加以来先后在香格里拉市格咱乡校区、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小学、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小学任教并担任校长职务,共计乡村学校工作经历17年2月。自履职以来,坚决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勤勤恳恳工作,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出色完成学校的管理工作。在担任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建塘小学校长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教育教学成绩名列全市前茅,自履职以来考核2次合格,2次优秀。2013-2014、2015-2016、2018-2019、2019-2020学年度被评为香格里拉市优秀校长称号;2008年被迪庆州委评为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迪庆州优秀校长;2023年度被评为迪庆州优秀校长;2023年9月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9年2月,自2009年担任校长至今,有16年4月校长工作经历。

杨学光,男,纳西族,1973年2月出生,1996年7月毕业于迪庆州民族师范学校普师专业;2001年7月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2008年1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函授本科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7月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3年7月聘为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现职12年,年均课时量504节(初中10年,小学2年),年度考核9合格3优秀,师德表现优秀,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15年(原中甸县第四中学任教13年,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小学任教2年)。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9年(原中甸县第四中学班主任工作13年,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班主任工作6年),担任教务主任,办公室主任11年10月(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教务主任3年,办公室主任8年10个月,与班主任工作经历有重合),担任校长2年(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小学校长2年),共有班主任同等履职经历27年。履现职以来荣获2016-2017学年度香格里拉市“优秀班主任”、2021-2022学年度迪庆州 “十佳班主任”、2022年市级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7月以来带领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在各级各类运动会中获得极佳成绩,还带学校获得了州级文明学校、市,州,省三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等表彰。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举报电话:0887-8225507

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3号楼3层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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