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香政复〔2024〕146号 签发人:巨燕冬
达吉委员:
您在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寺院、僧舍取暖等用电电费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州多寺院处于高海拔山区,过去各寺院和僧尼依靠教区信教群众供应木柴烧火以取暖、做饭等。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各寺院实现了通水通电通路。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进入国策。党和政府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封山育林、实施“沼气池”等民生工程,大力发展电力事业。人们再也不能无节制地上山砍柴,电力成为了人们生产生活中的重要能源,宗教活动场所也不例外,取暖、做饭等完全靠用电,但德钦县内寺院僧人无固定经济收入,长期需要用电取暖,无法承担高额的电费。
由于我县财政拮据加之实行财政“零基”预算,无法将宗教活动场所取暖费列入财政预算,故无法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取暖电费这一问题。而香格里拉市经调研发现,香格里拉市市域内19个宗教活动场所中松赞林寺每年景区收入高达百万,其他宗教活动点也存在功德箱收入、法会收入等,均能保障以寺养寺,不存在需解决取暖用电电费的情况。且根据佛教相关管理办法,各宗教活动场所需做到“以寺养寺”、“以寺养僧”,政府部门无专项资金解决寺庙取暖用电问题。并已致电寺院在广大僧侣中广泛宣传勤俭节约的理念意识,尤其是节约用水用电方面。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