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38XK/202500525
文  号
来 源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7-01
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1 16:51     浏览次数: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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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晓峰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 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全国龙头企业龙峰生物公司屠宰证件办 理” 的建议, 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香格里拉市第三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2 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回复内 容:“根据 2020 年香格里拉市林地‘ 一张图’查询结果,龙 峰生物公司办公楼占用地块涉及林地,林地保护等级Ⅱ级。 根据《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 目、勘查项 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 开发项 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 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 目,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 下保护林地 ’,龙峰生物公司不符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及 用地条件,建议重新选址。但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查询结果, 龙峰生物公司办公楼不涉及林地 ,建议龙峰生物公司到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复核,如地类不一致,需市林草局、市自然资 源局联合行文进行地类认定。”

龙峰生物公司屠宰场不在林草地范围内,但是在三江并  流风景名胜区哈巴雪山景区风景恢复区。根据《畜禽规模养  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建设畜  禽养殖、养殖小区;根据《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六  条规定,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各类开发区, 禁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培训中心以  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已经建  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限期迁出。建议龙峰生物  公司屠宰场重新选址,提供屠宰场地址坐标点位到市林草局  确定林地、草地及自然保护地位置,如拟用地块涉及林草地  和自然保护地,请龙峰生物公司依法依规办理林草地征占用  审核审批手续和自然保护地使用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占。”

综上所述,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认为目前龙峰生物  公司屠宰场选址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办理屠宰证件,现需  将“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2 号建议” 办理情况改为 C 类。望代表知悉与理解。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5 年 6 月 9 日

 

(联系电话:0887-8288765           联系人:杨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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