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814B/202400441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公开日期
2024-07-03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03 15:29     浏览次数: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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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共受理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共6件(承办3件,协办3件)。截至目前:承办件已答复,“A类件”2件、“C类件”1件,代表对答复满意;协办件3件已将协办意见提供至承办单位。承办件的具体如下:

    1.由东旺乡代表团扎史七林代表提出的建议号为25的关于污水处理的建议,已答复,类别为“A类件”。答复情况为:已于6月21日迪庆州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向扎史七林代表面商答复,代表对答复满意。具体答复内容为:从东旺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三方面进行答复。目前东旺乡54个自然村中,30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通过资源化利用的形式得到了有效管控,其余2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还未得到有效管控。根据最新的《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提倡各地结合村庄特点,以资源利用为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周边环境(如耕地、林地)容量大,农村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尾水可通过周边环境资源化利用、消纳的村庄,建议采用资源化利用的形式管控农村生活污水。东旺乡地处干热河谷地带,缺乏自然水体,土著居民为藏族,村民用水相对较少,居住较分散,周边环境(如耕地、林地)容量大,比较适合采用资源化利用的形式管控农村生活污水。大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排污管网,不仅成本高,且后期运维复杂,鉴于东旺乡农户周边基本有耕地、菜园等,可鼓励村民自建化粪池、格栅等黑水经化粪池无害化处理,灰水经格栅(厨房用水经隔油池)等进入房前屋后的“四小园”浇施或用于农业灌溉,对污水中水资源及氮磷等营养物质再利用。下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计划实施香格里拉市东旺乡跃进村农村污水资源化治理项目,将覆盖东旺跃进阿布组、格罗组等5个自然村预计2024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2.由刘小忠代表提出的建议号为17号的“关于推进农村排污管网建设”的建议已答复,类别为“A类件”。答复情况为:已于6月21日迪庆州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向刘小忠代表面商答复,代表对答复满意。具体答复内容为:从尼西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三方面进行答复。目前尼西乡47个自然村中,4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通过资源化利用的形式得到了有效管控,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分散式模式处理,总体来看各行政村人居环境及污水管控情况基本良好。根据最新的《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提倡各地结合村庄特点,以资源利用为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周边环境(如耕地、林地)容量大,农村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尾水可通过周边环境资源化利用、消纳的村庄,建议采用资源化利用的形式管控农村生活污水。尼西乡属于干热河谷气候,常年缺水,土著居民为藏族,村民用水相对较少,周边环境(如耕地、林地)容量大,比较适合采用资源化利用的形式管控农村生活污水。大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排污管网,不仅成本高,且后期运维复杂,鉴于尼西乡农户周边基本有耕地、菜园等,可鼓励村民自建化粪池、格栅等,黑水经化粪池无害化处理,灰水经格栅(厨房用水经隔油池)等进入房前屋后的“四小园”浇施或用于农业灌溉,对污水中水资源及氮磷等营养物质再利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正在实施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覆盖了尼西乡汤满村汤满上组、汤满下组,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3.七林培楚代表提出的建议号为97的“关于做好康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界定前期工作”的建议,已答复,类别为“C类件”。答复情况为:已于5月28日迪庆州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向七林培楚代表面商答复,代表对答复满意。具体答复情况为:20211116日,迪庆州水务局印发了《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公布迪庆州州级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迪水发〔2021163号),通知中香格里拉市涉及三个水源地,分别为桑那水库(正常水源)、康思水库(正常水源)和毕桑谷水库(备用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以上三个饮用水水源地须精准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其中桑那水库、毕桑谷水库已于202311月完成划定。202211月,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第一批反馈指出“康思水库未纳入保护区管理等”问题,20235月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制定康思水库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牵头于2025年底完成康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0239月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康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省级专家技术审查。划分方案和保护区边界确定是依据国家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并结合云南省技术要求和水库实际特征,将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线内水域及外沿200米范围陆域(局部结合地形特征和管理方便作适当调整)作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采用规范中规定的地形边界法,将整个水库(小型水库)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云南生态环境厅厅对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原则是应划尽划,保护区边界的设定与划分不能以范围内居民区、牧场存在而发生改变。综上,现无法将康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边界进行改变,请代表与村民沟通解释,并给予我们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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