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9号的回复意见
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
七林培楚代表提出的《关于降低我是道路两侧停车费收费标准的建议》(第79号),已交由我集团协办,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为规范停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与经济协调发展,我集团下属香格里拉市交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公司)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2022年1月1日起按照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香格里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交运公司对市内各收费停车场走访,发现市内个别停车场未按统一收费标准收费,未实行停车场30分钟免费停车。如:飞马广场停车场,建塘派出所旁停车场,州医院对面瑞丰超市旁停车场等。
目前,交运公司紧跟政府决策,结合香格里拉市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停车需求及差异,根据道路分布情况将路面车位区分为一类区和二类区,实行价格差异化,停车费封顶制收费模式,健全以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以价格优势引导车辆停放至路外专用停车场,减少路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优化香格里拉市内停车环境。后期交运公司将继续优化市内停车环境,根据香格里拉市相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开展收费工作。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谢平 13988762145
香格里拉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