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8301000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党史研究室、香格里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地情研究、咨询、服务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制定全市党史、地方志等地情研究规划,组织指导党史、县志、年鉴、执政纪要的编纂、审定、验收、出版、发行工作,协调指导并审批、审定县级部门志及专业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2、整理旧志、收集、研究、编纂各种历史资料、地情资料,开展史志编纂理论研究。
3、培养人才,提供地情咨询、服务工作。
4、本室工作具有集“编、研、藏、教、用”的综合功能,工作上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史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加强部门管理,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组织协调与省委、州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及市级各部门工作关系;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把握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党史工作。一是由于工作人员长期外抽3人,业务人员要兼顾办公室及服务中心的繁杂事务,固业务滞后,原应在2021年出版发行《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执政纪要(2020)》拖延至2022年年中才完成发行工作,共发行300册,提供利用235册。同时下发2021卷撰稿通知,完成2021年市委各部门、纪检监察、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群部门、11个乡(镇)党委工作综述,执政论坛、上级视察批示、执政大事、重要决策、调研报告等稿件征集,经过统稿、打印、校对、审定工作,《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工作综述(2021)》按程序送云南省美术出版社,因今年分管党史的副主任负责编辑工作,对业务不熟悉,故本书的推进进度比往年晚。现已完成二稿校稿,预计年后印刷。二是完成香格里拉市境内失散红军情况统计,共完成8人的籍贯、所属军团、职务及所处地、后续情况、遗孀情况等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三是完成《齐世昌传略及文稿选》编辑、审查、发行,共提供利用56册。四是完成了“红军长征过云南”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精品路线迪庆州、丽江市、大理州交叉检查,指派1名分管党史领导配合和参与检查组工作,由于疫情原因,部分检查点取消,市域内完成11个点位和市域外2个点位的踩点检查工作,为党性教育路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积极参加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培训班,指派分管党史的领导参加了为期5天的专业培训,提高了一些专业水平。
2、大力推进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一是完成《香格里拉年鉴》(2021)卷发行工作,共计发行400册,向全市提供利用338册。下发2022卷撰稿通知,完成97家涉及部门、单位、企业的稿件编辑、排版工作,大事记收集整理,按保密要求送市保密局进行涉密审查。《香格里拉年鉴》(2022)卷按程序送云南美术出版社审核,根据出版社的修改意见完成五校稿。由于部门工作人员长期外抽3人,加上临时抽调人员较多,导致编辑工作滞后,疲于应付服务中心,但发扬史志人精神,攻坚克难,完成付梓印刷准备工作。二是根据云志办《中国传统村落志•云南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交由第三方云南出版融媒体公司负责编纂出版工作。8月初,与第三方对接,就志稿编纂问题进行交流沟通,9月中旬完成《尼汝村传统村落志》的初稿编纂交回我室进行审校,派地方志办专人负责对志稿进行校审,并于10月中旬以《地方志工作条例》《志书质量规定》要求,参照名村、名镇志编纂体例,如实提出10条修改意见,并对目录章节进行调整,形成文件反馈至第三方要求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三是以《地方志工作条例》《志书质量规定》要求,完成《香格里拉地名志》的评审验收,提出7条修改意见。四是在2021年《中甸县生物志》印刷出版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接主编及印务公司,申领内刊号,经过三审六校,于9月份出版发行,共计发行204册,此书专业性强,内容全面,填补了我市生物领域无专业志的空白,为全市相关部门和个人在生物领域学习、研究、科普提供了权威、全面、详实的材料。五是出版发行《香格里拉史志通讯》(2021年合刊),由于编辑人员驻村,出版发行推进滞后。共发行300册,提供利用赠阅230册。六是按照省地方志办文件要求,对部门出版的志书、年鉴开展有关人防、军事、武装、国家安全、民族宗教等安全保密内容进行自检自查,经查,排查范围内8本书出版前都经过保密局审查,对涉及敏感信息的内容进行标注,赠送的由各单位妥善保存,剩余的书籍存放在本部门资料室集中保管。七是协助市军人事务管理局,在大量查阅历史档案的基础上,完成《云南英烈及设施大典•迪庆分卷》(初稿)中8名香格里拉籍烈士入志生平传记的修改、补充完善工作。八是从地方志角度,以秉承和尊重历史的态度,如实反馈洛吉乡尼汝村更名为香格里拉村的征求意见的函,提出保留尼汝村的具体理由3条,并参加全市专家论证会,如实提出意见建议。
3、围绕中心,与时俱进抓好服务大局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按照机关工委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采取讲党课、支部联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支部主题党日7+X”活动1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5次;完成云岭先锋APP《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学习测试和云岭先锋夜校的学习,按要求积极征订《党建内参》《组织人事报》《云岭先锋》等相关书籍材料,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提升党性修养。强化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员积分制管理,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细化评分标准,按月评分公示,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积极落实党费收缴的相关要求,建立支部党费日制度,全体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816元,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二是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在部门人员严重缺乏的情况下,1名班子成员被抽调至市创卫办,全力支持全市创卫工作开展,1名正科级干部抽调到疫区防控指挥部,2名职工机动轮流参加疫区防控卡点志愿活动。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志愿活动,定期到网格区、祥巴林卡小区开展创文、创卫工作,帮助小区完善物业管理制度,督促小区做好安保、保洁、亮化、美化、绿化等,协助小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工作实际需求帮助完善小区宣传栏、创卫清扫工具必要开支。 三是切实做好扶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超额完成派驻驻村队员、挂包干部深入扶贫点开展遍访及“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等挂包部门各项扶贫任务。积极响应消费扶贫的相关要求,在832平台采购价值2700元农特产品,组织干部职工到扶贫超市采购农特产品,促进消费扶贫。四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学习相关文件和上级批示指示精神,安排部署防控工作,抓好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的防控管理工作,按要求每日测量体温、严格执行出入扫码制度、按时申报云南健康码、佩戴口罩及出行报备,抽调1名正科干部到指挥部,2名职工参与尼西、高速路进城卡点、古城、天界神川两个核酸检测点的志愿服务。认真做好部门疫情物资储备和日常消毒工作,按时报送干部职工出州、返州报备,报送退休干部的疫苗接种情况。
4、立足实际,持之以恒抓好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示批示等的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的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加强对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史志干部的党史、地方志研究和宣教能力,党支部牵头,截至目前,全年开展部门各类集中学习20次;参加中央、省地方志办线上组织举办地方志、年鉴业务培训班3期6人次,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州、市组织的党史学习、市管干部素质能力培训班,以上共计7次,9人次提高单位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二是强化责任,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反渗透反分裂斗争工作的要求,通过集中学习4次,撰写心得体会8份,签订承诺书8份,向干部职工宣传相关文件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综治维稳工作,把综治维稳列入重点工作,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日常监督提醒,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控。根据市委编办相关文件要求,按时上报部门人员编制表格及相关资料,按照市委编办调研指导反馈意见,规范部门“三定”方案和编制文件归档,做到专项归档,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编制条例。加强办公室工作,由于办公室专职人员增派驻村,1名普通职工被安排业务、办公室、党风廉政、双反等几项重大工作的情况下,以高度责任感,在能力范围内,做好公文草拟、材料上报、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等繁重任务,做好与各部门沟通衔接工作,发挥了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严格使用安可项目涉密计算机,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完善保密文件流转台账。组织学习相关的保密文件,大力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干部职工不得在微信、微博、QQ等软件上传输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等,提高大家的保密意识。根据市档案局市各部门档案移交工作通知要求,指派档案管理员整理部门1985至2013年内的文书档案,为规范档案的归案整理,协商后聘请第三方,完成标准化归档上交工作,共计上交51卷,其中永久卷35卷、长期卷19卷。进一步加强工会、妇女、计生人口、财务等工作,积极开展工会活动,按时上缴工会费,按照规定发放职工工会福利,完成基层工会信息完善填报工作;按期完成计生人口信息、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等报表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州、市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部门项目支出、各类保险、工资发放、绩效评价、内控、“三公”经费公开、预决算、接待费清查、违规津补贴发放清理等各类财务工作任务,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行。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始终把监督管理作为预防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的重要举措来抓,在机制完善、重点环节和管理举措上加强落实,切实凸出监督的有效性。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同时开展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廉政教育,每个节假日放假前都组织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提醒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安排部署节假日值班、安全等相关工作,切实管好自己身边人,自觉用制度规范行为。重大事项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度,年内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就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项目支出、财务记账外聘第三方公司、人事、聘请志愿者、到昆明校稿、档案标准化归档、巡察整改等重大事宜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10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年内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廉洁自律、工作职责范围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为内容主任与副职谈,副职与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谈心谈话记录表9份,上报纪检组。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制度,依照制度,按工作职责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点,梳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4份,通过排查,确定1个高等级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3条,中等级廉政风险点3个,制定防范措施7条,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按照分管的股室,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股室进行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和提醒,形成了台账备案,并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风险进行限期整改。班子成员在主任办公会议上对各自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及风险防控检查工作进行专题汇报。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市委统一部署,3月25日至5月6日,香格里拉三届市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史志办开展政治巡察。在巡察组进驻期间,市委史志办积极确定联络员,提供办公室,及时听从巡察组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提供部门相关材料,如实、客观、公正地配合巡察组的各项检查。对巡察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并积极部署安排整改工作。针对四个大方面的10个具体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党史研究室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年鉴编辑室、执政纪要编辑室、财务室、档案室、史志通讯编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提前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84,177.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1,411.65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66.26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6,909.74元,增长21.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1,673.48元,增22.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4,763.74元,下降92.63%。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项目延续至本年,财政返还上一年度经费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5,463.25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865.66元,占总支出的80.58%;项目支出622,597.59元,占总支出19.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4,325.90元,增长14.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738.94元,增长3.97%;项目支出增加315,586.96元,增长102.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上一年度项目延续至本年,财政返还上一年度经费,加上当年人员变动及工资福利调整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2,582,865.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32,828.20元,占基本支出的9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037.46元,占基本支出的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597.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香格里拉续志》日常工作经费143792.85元,用于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齐世昌传略及文稿选》一书的编纂、印刷、出版,地方志资料征集过程中办公、差旅费用支出,已完成相关各项工作任务;
2.2022年《香格里拉党史正本》编修工作经费50645.14元,用于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历史第一卷》一书的编纂、印刷、出版支出,已完成相关出版任务;
3.2022年《香格里拉史志通讯》编辑出版经费46533.00元,用于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香格里拉史志通讯2022年合刊》的编纂、印刷、出版支出,已完成相关出版任务;
4.2022年《香格里拉年鉴》编纂出版发行经费280000.00元,用于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香格里拉年鉴2022卷》的编纂、印刷、出版支出,已完成相关出版任务;
5.2022年《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发行经费77575.00元,用于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执政纪要2022卷》的编纂、印刷、出版支出,已完成相关出版任务;
6.2022年市委组织部、市人大下达经费24051.00元,用于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历史第一卷》一书的加印,已完成相关印刷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1,41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上年相比增加393,774.30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上一年度项目延续至本年实施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3,8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73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主要用于社保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48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医疗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35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37.46元,减少22,339.54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分析缩减公用经费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265318.54元,其中,流动资产83652.54元,固定资产1816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764.4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9160.63元,固定资产增加75396.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2.外交(类)3.国防(类)4.公共安全(类)5.教育(类)6.科学技术(类)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9.卫生健康(类)10.节能环保(类)11.城乡社区(类)12.农林水(类)13.交通运输(类)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15.商业服务业等(类)16.金融(类)17.援助其他地区(类)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 20.粮油物资储备(类)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23.其他(类)24.债务还本(类)25.债务付息(类)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等的支出,所以这些的支出都为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