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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340832N/202200004
文  号
来 源
史志办
公开日期
2022-10-17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7 14:35     浏览次数: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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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党史研究室、香格里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地情研究、咨询、服务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制定全市党史、地方志等地情研究规划,组织指导党史、县志、年鉴、执政纪要的编纂、审定、验收、出版、发行工作,协调指导并审批、审定县级部门志及专业志的编纂、出版工作;2、整理旧志、收集、研究、编纂各种历史资料、地情资料,开展史志编纂理论研究;3、培养人才,提供地情咨询、服务工作。4、本室工作具有集“编、研、藏、教、用”的综合功能,工作上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史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加强部门管理,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组织协调与省委、州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及市级各部门工作关系;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香格里拉市史志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资政、存史、育人”为根本任务,贴近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党史、史志工作领域,较好地完成了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研和年鉴、执政纪要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根据香格里拉市目标督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度各乡镇和市级责任目标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的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香格里拉市史志办关2021年度责任目标督查管理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史志办2021年度责任目标督查管理量化考核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史志办半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省、州、市史志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分解的涉及史志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时限、工作要求,强化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好史志工作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市举行的各类讲座、培训会。服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及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向上级和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和社会各界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改善史志工作条件。强化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完成分解任务。贴近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代会精神,认真完成了上级部门分解的涉及史志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时限、工作要求,强化贯彻措施。服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分解的挂联小区、网格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抽调、党史学习教育全市性的党史文章撰写、乡村振兴驻村队员增派、创卫办工作人员抽调等各项重要中心工作任务。

 2.出版发行《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执政纪要(2019)》500册,提供利用205册。

3.切实做好党史基本著作编撰、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党史研究,完成《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历史》(第一卷)的编纂出版,并向全市赠阅1100册。全书由7章、引言、结语、附录、编后记等集成,共计14余万字,叙述了香格里拉市从红军长征经过境内至和平解放这段艰辛的革命史。这是全市党史工作的一个标志性工程,也是全市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必修教材,下发到全市各级党支部。

4.向各级各部门及个人提供历史、地情资料查询、赠阅219本次,其中交换40本(套),提供利用179人次/本。

5.按时按质完成2021年版《云南年鉴》《迪庆年鉴》的香格里拉市情资料撰稿任务和上报工作。完成《香格里拉年鉴》(2020)卷发行工作,共计发行500册,向全市提供利用216册。协助市政府办完成《香格里拉市政府志》的审稿和印刷事宜,提供发行名单。

6.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在单位人员严重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超额1名驻村,共计派驻驻村队员2名。对五个高寒山区小朋友开展捐助,为贫困大学生解决900元/月,贫困高中生600元/月,小学生每个月200元,这样的捐助已经持续了五年。

7.按要求认真向党委报送文件及信息,以“求快、求真、求精”原则,充分利用香格里拉门户网站平台,切实抓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全年共编写简报57期,报市委信息中心57篇。

8.做好保密工作。组织学习相关的保密文件,大力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干部职工不得在微信、微博、QQ等软件上传输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等,提高大家的保密意识。完成2020年涉密文件清退,完成《年鉴》《执政纪要》保密审查工作,做好涉密文件签收、登记工作,签订保密责任书8份,按时上报“三员”信息。

9.按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完成部门工作任务,认真搞好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和网格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等志愿活动,定期到祥巴林卡小区开展挂联工作,帮助小区完善物业管理制度,督促小区做好安保、保洁、亮化、美化、绿化等,协助小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0.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由专人负责,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按市档案局要求,按期、按质完成2021年全年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并通过考核。

11.按照“六个一”工作要求,结合支部及部门集中学习开展理论学习,全年完成26次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4份,签订承诺书8份,家访7批次,专题研讨7人次。到社区开展联建活动,讲党课1次。

12.切实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季度认真公开三公经费;严守“四风”,做到“六个严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一人多证”专项清理等专项整治和自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已通过考核。   

1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的理论知识指导工作。通过学习树立新型的学习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全室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得到很大提高,思想端正,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勇于创新,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所提升;按照直属机关工委要求,巩固和深入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灯下黑”整治、“支部主题党日”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会和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已通过考核。

14.深入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综治维稳工作,把综治维稳列入部门重点工作,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各种在线考试;认真宣传学习各类维稳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防线,通过考核。

15.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上级要求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的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安装下载“学习强国”APP,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示批示等的学习;把意识形态真正贯彻落实到部门史志工作中。

16.为了让广大党员更好的了解香格里拉历史,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党校、中共香格里拉市融媒体以不同时期的典型事例、历史人物、精彩故事为主干,结合当下受众更愿意接受短、微、小传播的实际,制作了15期《香格里拉微党史》节目,已完成录制和开播。《香格里拉微党史》节目为全市广大党员提供方便、快捷学习党史的课程,通过再现香格里拉红色记忆,讲述香格里拉发展史上的感人故事。

17.充分利用香格里拉丰富的红色资源,特别是用活、用好保护修缮完成的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等平台载体,充分发挥革命遗址在主题学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市列入省级革命遗址保护目录的遗址点共有30处,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金江、上江、小中甸等成为“学党史重走长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在小中甸开展“传承革命遗志·赓续红色精神血脉”主题教学活动,参观清香树红二、六军团长征入藏第一站和箐口事件遗址;中国军视网《军迷行天下》第五集《彩云之南的红色足迹》第五集的拍摄,都由市委史志办参与讲解、宣传。

18.积极支持上江乡士旺村建设红军长征展室、三坝乡哈巴村建设党建展室,通过翻阅对照大量历史书籍和资料,从版块设计、党史事件、党史人物、图片、文字表述等方面,对图片标注不符、文字表述不清、时间和事件不相符、整体版面设计色彩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进一步深化党史研究和学习宣传教育发挥了党史部门的职责。

19.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资源优势,为《香格里拉微党史》、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厅级退休干部白乔正在学习强国平台推送的《箐口风云》和《贺龙翻越中甸雅哈雪山》审核稿件,高标准、高质量助力和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20.为积极响应并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村落历史文化特色,留住“乡愁”记忆,发挥地方志在抢救和保存传统历史文化、乡土文化、民族民俗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中国传统村落志·云南卷〉编纂出版项目通知》要求,申报洛吉乡尼汝村,经审核第一批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志·云南卷》编纂项目。按照2021年《中国传统村落志·云南卷》编纂工作方案,市史志办工作人员一行到洛吉乡开展《尼汝传统村落志》初稿编纂资料征集工作,为之后的编纂工作打下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提前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97万元,占总收入的98.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5万元,占总收入1.43%。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7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46万元,占主要收入的100%,2021年比2020年收入减少11.73万元,减少率4.3%,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微视频拍摄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1万元,占总支出的89.00%;项目支出30.70万元,占总支出的1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7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18万元,项目支出47.95万元,2021年比2020年支出减少0.02万元,两年支出相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4%;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0%。2021年比2020年日常支出增长17.23万元,增加率7.5%,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的增长加大了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和医疗、住房公积金配比金额,同时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也略有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0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95万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17.25万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增加微视频拍摄项目,而且2021年历年常规项目有未完成接转到2022年才支付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2021年比2019年增加3.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养老等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及办公差旅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及差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25.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8万元,固定资产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38

22.28

3.1

0

0

0

3.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2.外交(类)  3.国防(类)  4.公共安全(类)5.教育(类)  6.科学技术(类)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9.卫生健康(类)  10.节能环保(类)  11.城乡社区(类)12.农林水(类)  13.交通运输(类)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15.商业服务业等(类)  16.金融(类)  17.援助其他地区(类)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 20.粮油物资储备(类)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  23.其他(类)  24.债务还本(类)  25.债务付息(类)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等的支出,所以这些的支出都为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8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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