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433045060G/202000052
文  号
来 源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财务室
公开日期
2020-08-31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31 17:08     浏览次数:1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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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3201000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国家和省、州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起草拟定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章程及水务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本市水务发展战略,拟定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城乡供水发展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负责全市范围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职责。

5、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河道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

6、负责本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农村小水电建设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7、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编制全市水库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水库建设前期工作任务,组织项目建设;负责水库枢纽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汛调度及险情预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指导全市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工作等。

9、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同相关单位做好饮用水水质检测任务;指导节水灌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相关工作。

10、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11、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参与协调部门间和跨县(市)的水事纠纷。

12、负责提出中央、省、州、市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建设资金)建议计划,拟定全市水利投资年度计划并负责执行和资金管理;负责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拟定年度水利项目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13、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分办及考核等工作。

14、承办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2019年修订完善了香格里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防汛预案;要求11个乡(镇)、水库、水电站、修订和完善2019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上报市防汛办审批备案,审批了31份防汛应急预案,并与11个乡(镇)签订了防汛抗旱责任书;完善了行政审批录入工作。防汛期间多次组织相关股室技术人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香格里拉市境内的11个乡镇、桑那水库、康思水库、丽香铁路、公路等项目的进行了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工作,检查组重点对我市水利工程设施康思水库、硕多岗河治理、小中甸水库、江岸防护堤、安全饮水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丽香公路、丽香铁路、香稻公路进行了防汛安全检查;6月24日召开了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对2019年香格里拉市防汛抗旱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完成了7个自动雨量站、1个自动雨量水位站、9个广播站、8个视频站、简易水位站5套、简易雨量站37套、7个乡镇视频会议延伸并开展了对建塘镇桑那水库及格咱乡格咱村组织了2场防汛演练和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会;完成了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站点的多次检查维修工作。

2、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工作

一是坚持开展水事法律法规宣传。3月22日至28日,组织开展了以“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为主题的纪念第二十七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二届“中国水周”现场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11条,宣传展板10块,向群众发放了防汛抗旱宣传手册300本,河长制宣传手册300本,水土保持宣传手300本,节水宣传折页600份及印有宣传主题字样的雨伞700把、和手提袋700袋;出动车辆3张、出动人员60余人,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及利用电视、广播、电信等媒体进行为期一周滚动播放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知识,呼吁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宣传节水常识,增强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是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审批行为。2019年新办理取水许可1份、延续3份、注销1份,截至目前,我局保有取水许可证45份,许可年取水量1130429.84万立方米(其中:河道内年取水量1128642.01万立方米、河道外年取水量1787.83万立方米、地表水年取水总量1130427.74万立方米、地下水年取水总量2.1万立方米;三是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科学制定下达全市2019年度取水计划,严格执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截止2019年10月29日累计征收水资源933万元;四是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强化我市取用水监督管理,根据上级关于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通过影像识别、实地走访、现场查勘、电话询问、谷歌地图识别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取水工程(设施)开展了“地毯式”排查。通过分组,深入全市11个乡镇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工作人员每到一处,及时与所在镇村干部联系,掌握实情。为了准确掌握取水工程取水相关数据,工作人员克服道路难走、天气火热等困难,亲自到取水点进行核查。目前,该项工作已在11个乡镇全面铺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10月15日,核查阶段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据统计,全市累计核查填报取水工程(设施)信息数量56处(包含打包填写),其中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工程(设施)46处,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工程(设施)10处。已录入核查登记系统的流域各类取水工程(设施)分别为水电站类29处,管道类(矿山)5处,渠道类10处,水库1处,其他类11处。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下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严格把关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及验收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上报的每一份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把关,严格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执行,使水土保持审查、审批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可行,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29日上报到我局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共有14份,完成审批14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达100%。二是在搞好审查审批工作的同时,及时追踪项目的实施情况,认真落实监督执法措施。2019年6月20日至7月31日我市水务局对我市境内的12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整改通知11份,立案4个项目(香丽高速公路、新建丽香铁路、白水河二级水电站、香稻公路香格里拉段)。陪同省水利厅和州水务局检查3个开发建设项目,分别为纳帕海湿地保护建设项目、白水河二级水电站、香稻公路香格里拉段。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29日上报到我局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共计1件,核查备案1件。验收率达100%。三是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根据省水利厅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完成香格里拉市境内疑似扰动图斑外业复核及内业整理571个。

4、夯实水库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应急预案和制度。根据《水法》、《防汛条例》、《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桑那水库大坝安全责任责任人及具体责任追究制度,认真编制水库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库突发性事故报告制度,做好防空、防恐、防毒的“三防”工作;二是完成对大坝及岸坡、溢洪道、输水隧洞及闸门及启闭设备等水库枢纽和渠系工程的全面检查检修;三是完成城市供水1025万立方米左右,保证了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真正的发挥了水库综合效益。

5、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万无一失。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主要对堰塞湖恢复重建项目(泵站、江岸防洪堤)、水毁项目、硕多岗河河道治理、木鲁大沟、康思水库、桑那水库、毕桑谷水库、吉仁河电站、木鲁电站进行安全度汛专项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工程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截止10月底,对在建、已建水利工程检查,共40处60次,排查出隐患50次,隐患整改率100%;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开展了第18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型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报送活动简报2期、制做专栏1期、展板1块、安全生产容询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120人、悬挂3条安全生产活动主题横幅、张帖宣传标语150条、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画300份。进一步强化了全行业水利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6、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1)结合香格里拉市水生态环境实际,全面推进“清四乱”。紧紧围绕河(湖)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湖美”总体目标,以及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六大主要任务,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好“清四乱”专项行动。2018年8月起各乡(镇)牵头开展了“清四乱”排查工作,截止2018年底排查出全市“四乱”问题共计37个,已消耗22个,其中乱占4个销号3个,乱堆8个销号3个,乱建9个销号5个,其他问题16个销号11个。

2019年3月前各乡(镇)再次开展“四乱”的排查以及初步整治,排查出全市“四乱”问题共计43个,已消耗27个,其中乱占4个销号3个,乱堆8个销号4个,乱建9个销号5个,其他问题22个销号15个。

2019年5月,根据《香格里拉市2019年“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四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四乱”问题进行核查、整治,下达给河湖周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负责人停止违法、违规通知书。发现全市“四乱”问题共计57个,已经销号41个,其中乱占4个销号4个,乱堆21个销号7个,乱建10个销号8个,其他问题22个已销号22个。

(2)落实保障措施。印发了8份河长制相关文件,起草了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以及2019年“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

(3)积极组织开展水域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组织试点完成硕多岗河及桑那水库水域岸线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硕多岗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也初步完成。

(4)加强河长制宣传工作。为加强河长制舆论宣传力度,河长办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发放了300册《香格里拉市河长制宣传手册》。

(5)有序推进河长日常工作。截止10月底市、乡(镇)、村级河长开展巡河共计1870次,参与“清河行动”2949人次,清理了河道垃圾921.5吨;根据州河长办的要求制安完成了26块河长公示牌。

7、开展好香格里拉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完成了《香格里拉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重点工作任务市级部门分工方案》的编制及发布,同时完成香格里拉市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前期调查工作,现阶段正在进行“一站一策”的编制工作。

8、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认真完成了2019年在建工程的招投标及签订合同工作,对在建水利工程行了检查并督促整改,全面深入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只有水务局一个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9人,主要是提前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2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4.98万元,占总收入的98.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2.55万元,占总收入的1.6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15143.2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建设类项目,白格堰塞湖救灾资金及毕桑谷水库建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652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3.55万元,占总支出的7.33%;项目支出24576.77万元,占总支出的92.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数比上年增加了1692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数比2018年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194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0.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3%。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基本持平,但2018年支出合计数基数比2019年支出合计数小很多,所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2018年支出合计的百分比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7万元,其中办公费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办公费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不涉及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不涉及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不涉及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11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3.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三公经费预算中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是从公务费中支出的。另外水务局公车老化,项目点较远较多,用车次数较为平凡,因此维修维护成本增多造成的。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68万元,增长1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8万元,增长1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3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三公经费预算中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是从公务费中支出的。另外水务局公车老化严重,项目点较远较多,用车次数较为平凡,因此维修维护成本增多造成的。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万元,占96.71%;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3.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工会经费上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62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4.1万元、差旅费11.71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劳务费4.9万元、福利费2.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工会经费25.59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水务局资产总额269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0.08万元,固定资产49.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没有采购项目。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3201111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决算说明.doc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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