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433045060G/201800021
文  号
来 源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财务室
公开日期
2018-08-20
【部门预决算】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20 15:18     浏览次数: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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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3201000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迪庆州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研究本市水务发展战略,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流域水资源规划。

(三)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收缴各项政策性水务规费(防洪、水资源、砂石),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本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保护的管理工作;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限制排污总量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

(六)负责本市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七)组织、协调本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参与农村改水;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八)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编制本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九)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审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十)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十一)加强水库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治理与监督;负责全市江河湖泊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管理。

(十二)组织制定全市水利水电、水土保持、人饮工程等的发展规划、中长期的年度规划;制定全市江河、湖泊及其流域的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监测、调查、评估、分析,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设3个行政股室,行政编制共有11人,其中:行政10人,行政工勤1人,在职实有人数15人(含提前退休5人);局属5个事业股室(单位),事业编制5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6人,工勤编10人),在职实有人数55人(含提前退休7人)。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全局核定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核定事业编制56人。主要职能:与全市各部委办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业务关系,同时接受州水务局的领导,承担着全市水利水电、人畜饮水、防汛抗旱、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日常工作和全市水利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和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按照“防大汛、救大灾、抗大险”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的防汛工作部署要求,周密部署、强化责任一是负责编制完成《香格里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9份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30多份各乡镇、水库、电站《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二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水库、水电站及其它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汛前安全大检查,自2016年3月以来,我局对桑那水库、康思水库、香丽高速公路、丽香铁路、尼塔路及11个乡(镇)进行了汛前检查,并及时下达了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意见督办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参加五境乡麦地河“5.31”山洪泥石流应急救灾工作;参加协调洛吉乡和四川省木里县水事纠纷工作切实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四是协助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对城镇防洪工程进行测量和收集资料;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进行整改维修;五是做好达拉河河道治理治理工程与硕多岗河河道治理治理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总体来说,我局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及时,检查到位,措施有效,避勉因暴雨山洪导致群死群伤的发生,尽力减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工作

一是坚持开展水事法律法规宣传。3月22-28日,迪庆州水务局、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在城区中央坛城广场及各乡镇联合组织开展了以“Wastewater”(废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主题的纪念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届“中国水周”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人水和谐。并在城区中央坛城广场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水利政策法规、呼吁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宣传节水常识。此次活动共出动车辆3辆,发放水利宣传贴画1000张、发放《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000份,张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长制等宣传贴画1000份,发放节水等宣传单1000余张、水保宣传单500余份、防汛宣传图册1000份,安全生产宣传图册1000份,印发节约水资源及河长制设计围裙1000多条,出动人员60余人,利用电视、广播、电信等媒体进行为期一周滚动播放。呼吁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宣传节水意识,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知识;二是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利用河道整治项目重点整治临河违法建房、河道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行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配合法院进行虎跳峡镇河道采砂纠纷案件的执行;完成省厅对我市进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中期评估考核;三是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全年办结取水许可行政审批15件,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审查意见22份;

3.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严格把关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及验收工作

一是抓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对上报的每一份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把关审核,全年共受理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件,审批率达100%;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全年共组织5次10个项目检查指导,并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确保监督执法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落实水土保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三是积极组织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建设发挥效益。对项目主体建设已完工,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的项目,积极指导业主按验收标准完善后续资料,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全年共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2件(其中:市级验收1件、配合州局完成验收1件),验收率达100%。

4.桑那水库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应急预案和制度。根据《水法》、《防汛条例》、《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桑那水库大坝安全责任责任人及具体责任追究制度,认真编制水库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库突发性事故报告制度,做好防空、防恐、防毒的“三防”工作;二是严格按照防汛值班制度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交接制度、值班记录制度,加强水库大坝安全巡查和监测,保持通汛畅通。加强对大坝及岸坡、溢洪道、输水隧洞、南北干渠、闸门及启闭设备等水库枢纽和渠系工程的检查排查;三加强水库防汛度汛及城区供水工作,2017年旱季水库最高蓄水位达到3320.66米,创造了水库自蓄水运行以来历史最高水位,相应库容为1200万立方米,完成城市供水3万立方米/日,确保城市供水和下游安全度汛;四是进一步加强库区警示牌设点挂牌,共完成10个警示牌建设任务;积极协调桑那水库县级饮用水水源环境环境整改工作。

5、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万无一失。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主要对2017年度水利冬春修工程、水利扶贫项目工程、康思水库、东旺乡水利整村推进项目工程、达拉河河道治理、丽香铁路、丽香高速公路、香稻公路建设、尼塔二级路建设工地进行安全度汛专项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工程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全年对在建、已建水利工程检查共109处277次,排查隐患242处,隐患整改率100%;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开展了第16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型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制做专栏1期,展板3块,安全生产咨询6次,安全生产展览1场,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56人,悬挂4条安全生产活动主题横幅,张帖宣传标语200条,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画共1000份,进一步强化了全行业水利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业务培训、水利安全标准化培训及全省应急管理培训等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自2017年3月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州、市工作安排部署要求,一是按照市级河长制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河长制具体工作;二编制完成《香格里拉市河湖库渠分级名录》、《香格里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试行)》、《香格里拉市河长制市级信息共享制度(试行)》、《香格里拉市河长制市级信息报送制度(试行)》、《香格里拉市河长制市级工作督查制度(试行)》、《香格里拉市河长制考核问责激励制度(试行)》、《香格里拉市河长制建设验收制度(试行)》六项制度及其四项制度香格里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部门联合执法办法(试行)、香格里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工作督办办法(试行)、香格里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河长巡查办法(试行)、香格里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办法(试行);三是组织开展州、市级河(湖、库)长巡河调研工作,促进各级河长对河流的进一步了解,为后期河湖库渠治理工作打好基础;四是有序推进全市河长公示牌制作公示工作。

7、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加快推进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全力组织实施新增水利建设项目,强化建管并重管理机制,加大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力度,保障各水利建设项目发挥工程效益。一是精心组织完成2017年度新建(增)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水利建设管理,督促完成各续建、新建项目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施工安全,确保在批准工期内完成建设计划目标任务;三是积极组织完成香格里拉市2016-2017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香格里拉市2016年金江镇车轴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木高村木科湾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完成香格里拉市硕多岗河虎跳峡段河道治理项目、香格里拉市长胜大沟防渗加固工程等已建项目验收工作。

8、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

按照州、市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工作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剔除“十项标准”、退出“五项标准”要求,完成木高村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工作贫情分析;根据“党建扶贫双推进”工作要求,木高村扶贫工作组和党总支相互协作完成党员信息核查,真正做到扶贫工作与党建工作相互融入,相互促进,让党员群众在实际生活中真正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做好铺垫,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完成2014至2016年建档立卡和精准扶贫资料整理和规范归档,做好精准扶贫资料一户一档,方便查阅农户基本信息和挂包人信息;根据市委扶贫办做好国办系统录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木高村扶贫动态管理筛查审核结果,再次对基础信息及经济指标进行完善,做到经济指标完全真实可靠。

9、切实抓好信访稳定综治工作

(1)主动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排查制度,经常主动深入群众,对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治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开展排查,上半年没有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不稳定隐患月报告制度,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2)切实抓好综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狠抓内部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强化防范意识,坚持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抓好办公区域、档案资料、文印设备、通讯信息设施和聚集区域人口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认真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贯彻落实全市矛盾纠纷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包案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及时深入一线了解掌握情况,分析制定化解措施,按照责任要求和时限抓好贯彻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5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5.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937.5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3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88万元,占总支出的15.04%;项目支出8698.62万元,占总支出的84.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461.19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0.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4.89%。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98.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00.53万元,主要原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此项目正在施工。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为增资及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3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预算的9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87.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参照预算执行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10万元,增长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2万元,增长5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2.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老化维修增加以及单位精准扶贫下乡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7万元,占83.25%;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占16.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0.8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7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7.69万元,固定资产158.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2.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5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76.34

2917.69

158.65

92.91

65.7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3201111

市水务局决算公开2018102509341066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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